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管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管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有什么区别?
农业专业合作社是最基础的生产经营合作经济组织,联合社则是若干专业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类似于公司制企业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但公司制企业有资产(股份)的联系,而联合社内的各成员社之间与联合社之间没有资产(股金)连接,是一种行业关系。
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与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区别是什么?
请区分清楚: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一般是县一级的法人机构,下辖XX信用社,标准称谓是:XX县(区、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XX信用社。
你所说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与农村信用合作社分别为独立法人机构,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为县级及以上机构的名称,一般由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其他法人单位和自然人出资组成,在自身经营的同时,行使地方政府对辖内农村信用社、信用联社的管理职能,目前基本为省级管理机构;而农村信用合作社一般为乡镇一级的独立法人的金融业务经营机构,具有50多年的历史,经过近年来的几次改革,一般都被取消了法人资格,成为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独立法人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目前已经很少见了。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联合社的条件?
成立联合社的条件:
1、在某一行政区域有若干性质相同的农民合作组织,在某县范围内有若干乡镇已成立了这类协会。
2、在业务上有较多联系,有联合的需要,有共同的联合协议,才能成立联合会。如:安徽省休宁县使用菌联合总会,就是全县在业务上有密切的联系,在科研上有共同开发需求,在销售上需要统一对外开拓市场的多个食用菌协会基础上成立的联合体。
联合社需遵守加入自愿、退出自由的原则;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组织的运行能够在国家法律规定内进行;农民合作组织作为一个经济组织,必须在经济活动中承担经济责任,包括无限责任和有限责任。合作组织在发起成立之时,就必须对哪种责任形式由会员自己讨论决定;农民合作组织可以跨乡、跨县,甚至跨省吸收成员。
农村经济联合社法定代表人的称谓是什么?
农村经济合作社联合社是由农村经济合作社联合组成。农村经济合作社是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设立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经济合作社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未经依法登记,不得以农村经济合作社的名义对外进行经济活动,但农村经济合作社未取得法人资格,不影响其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职责?
1、理事会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代表村民行使职能,至少每季度向村民代表会议汇报一次[_a***_]。
2、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切实履行村庄公共事务管理,建立完善和监督执行村规民约,公共事务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等各项长效管理机制,及时纠正违反本制度和村规民约等相关制度的人和事。
3、切实履行本村组新农村建设的管理职能,负责协助技术部门制定和实施村庄规划,负责与农户签订建设意向协议,负责向***自主申请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积极担负起建设资金筹集管理、建设合同签订、工程进度督促、建设质量监管的具体职责,逐步完善村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设施配套,努力提升村民的生产生活质量。
4、负责听取并收集各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村内的有关问题和困难。
5、负责组织开展文明新风培育创建活动,广泛开展互助活动,增强村民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6、尊重村民权利,维护村民利益,以实施各类农民培训工程为契机,积极引导村民做一个有一定致富能力、文明守法、移风易俗的新型农民。组织村民摒弃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7、按照“民办、民管、民劳、民受益”的原则,培育和组建新经济组织,为本村全体村民提***前、产中、产后各项任务,达到“信息畅通、技术互帮,资金互助、成果共享”的目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管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管理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