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建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建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种粮大户设施用地如何审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同基层国土***所对用地申请条件、用途、规模、选址、复垦措施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出具选址意见书和选址图(标明设施用途、用地面积、拐点坐标),报县级农业(水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对确需使用基本农田预留指标的,须按照《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第十三条及相关规定先行办理报批手续。
种粮大户承包方法?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5、签订承包合同。
其实国家现在的政策是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思,就是农村的土地不仅能承包给本村村民,但是在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不能改变土地的性质和用途,不能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特别是不能损坏基本农田。
种粮大户补贴?
种粮有补贴,补贴一般是按照地亩数量进行发放的。种粮大户种的地比较多,应该可以享受到所有同地亩挂钩的补贴。单单因为是种粮大户而享受的补贴,似乎没有看到。不过有些地方,因为种粮的人越来越少了,所以把土地集中到个别人手中进行耕种,同时集体给这样的种粮大户进行适当的补贴,从而提高他们的收入,稳定其种粮行为。
种粮大户仓库用地政策?
种植大户建设库房属于设施农用地,按照最新规定,设施农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石、***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植树造林;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撂荒永久基本农田;禁止以设施农用地为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休闲旅游、仓储厂房等设施;合理引导利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不得对耕作层造成破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建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建设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