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乡镇意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乡镇意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合作社年检规定?
农业合作社按照规定与其它个体企业年报是相同的,农业合作社提交登记注册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章程,彩色照片,场所租赁合同经有关部门许可核准,获取营业执照,每年1月1日至6月30月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网上年报,否则未年报列入异常名录!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未规定其需要实行“年检”制度,导致工商、农业等相关部门无法及时了解合作社登记事项的动态变化和年度经营的基本情况,为此,2014年5月12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第办法四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从2015年起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进行年审。
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社扶持申请如何写?
如果是财政的农业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的话是有专门的规范文本的,不能自己瞎写,你可以到当地的农业部门或是相应的部门网站上下载,或者参考一下以前别人有写过的材料再写。
如果觉得自己写不好,也可以请别人帮你写(最好是农业部门内的知情人士,否则会白费工夫)。
如果不是财政专项资金,那么可以按以下的基本格式写:
1、简要介绍合作社情况(主要是要说明你的业务内容与你要申请的资金扶持项目的关联性与必要性)
2、申请的事项,要重点明确,并且切合实际3、申请的理由,主要是说明对于资金的需要性4、申请的金额,要切合实际,不要太过夸大5、资金的用途,大致说一下,主要是说明所申请资金金额的合理性写好以后,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找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递交到县市的有关农业部门就可以了。当然,不是递上去就万事大吉了,最重要的是自己要多跑跑啊!
***成立合作社的土地流转金需要交哪些税?
***成立合作社的土地流转金需要交增值税和营业税。
因为土地流转属于商业活动,合作社从中获利,需要缴纳营业税。
同时,土地流转金也可以被视作商品的交换,涉及增值,需要缴纳增值税。
此外,也需要根据当地的税务政策和规定具体核定相关税金。
延伸内容:***出台了一些措施,鼓励农业土地流转和发展农民合作社,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的规模效益。
对于农民合作社的纳税问题,除了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外,还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税种,需要合作社认真遵守税款缴纳义务,并及时咨询相关税务部门的意见。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
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
其中,城市是指经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
县城是指县人民***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乡镇意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乡镇意见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