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新消息通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新消息通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退出农民合作社后要延时吗?
退出农民合作社是否需要延时,取决于您所在合作社的章程和相关法规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您想要退出合作社,应该提前通知合作社,并按照合作社的程序进行。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时间取决于合作社的章程和当地法规。
在退出合作社时,您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 了解合作社的章程:您需要了解合作社的章程中关于退出的规定,包括提前通知的期限、退出程序等。
2. 通知合作社:按照章程的规定,向您所在的合作社提交退出申请,并告知相关事宜。
3. 等待审批:合作社接到您的退出申请后,会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您将正式退出合作社。
4. 结算权益:退出合作社时,您有权要求合作社结算您的权益。这可能包括您在合作社期间的出资、投资回报等。
5. 办理相关手续:退出合作社后,您可能需要办理一些手续,例如注销合作社成员身份、变更身份证明等。
总之,退出农民合作社是否需要延时,需要根据您所在合作社的章程和当地法规来确定。建议您在退出前详细了解相关规定,并按照程序进行。
农民合作社免税吗?
部分项目免税 部分不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81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企业所得税条例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 企业所得税优惠。
财税[2008]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网上为什么查不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院批准,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本通知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本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新消息通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新消息通知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