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法宣传资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法宣传资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件有哪些?
- 你好!我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本社从事油茶、中药材种植、养殖!请问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填什么?着急!望好?
- 合作社认定标准?
-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员构成有哪些要求?
- 农业合作社用自己的和用别人的有什么区别?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十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你好!我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本社从事油茶、中药材种植、养殖!请问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填什么?着急!望好?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款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为:
1、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
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然要开展经营活动。但农民专业合作社又是一种互助性的经济组织,不同于公司等其他企业,所以必须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
象。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经营活动,主要围绕合作社成员的需求进行,交易对象主要限于本合作社成员。如以养鸭为主要成员的合作社,就应当以加入本合作社的养
鸭农户为主要交易对象,而不能以附近工矿区的居民为主要交易对象。
2、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围绕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服务。
农民专业合
作社开展经营活动,必须围绕成员的特定需求开展经营活动,即满足成员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有关需求。总的来讲,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
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具体来讲,不同的专业合作社,应当只提供本专业方面的服务,如以茶叶种植为主要
合作社认定标准?
农村合作社的认定标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5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成员总数20人以下的,可以有1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
第二章 标 准
1、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合作社成员人数在50人以上,其中农民占80%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成立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员构成有哪些要求?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成员的资格做出更为具体、明确的规定。
在坚持成员以农民为主体的原则下,允许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公司、科研院所、推广机构、科技协会等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这样,既可以增强合作社的经济实力,提高经营水平,又可以使各种组织通过合作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实现双赢。
农业合作社用自己的和用别人的有什么区别?
农业合作社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中,吸取国外农业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农业的发展情况而涌现出的一种新组织。
建立农业合作社的目的是把松散的农业生产以自愿合作的方式把种养植,管理,产品的收藏销售结合到一起,从而提升种养植的规模,规范种养植的管理,搞高机械化利用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产品的品质,实现农业高产高效。
目前农村的农业合作社发展较为迅速,但发展质量差异甚大。有的合作社有名无实,有合作社名不附实,也有个别们合作社违规经营被社会淘汰。但各地也涌现出来了不同类型和不同专业的农村农业合作社,这些合作社的特点是,抓住农业生产,收藏销售环节的难点,农民关注农业生产销售的热点,发挥合作社服务和渠道信息优势,为农民农业服务,既解决了农业生产上的问题,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也从中获利,发展壮大了自己,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你所提出的农业合作社是用自己的好还是用别人的好,这个问题应是以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你的专业合作社的优势是生产环节,那么销售就要用在这方面有优势的合作社。由于对你的合作社具体情况不了解,不能具体答复,请谅解,谢谢你的信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法宣传资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法宣传资料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