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的社员包括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的社员包括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成立合作社由谁负责?
农村成立合作社由理事长或社长负责。农村合作社是基层一类经济组织,是由愿意参加的合作社的社员根据当地农副产品生产、管理及销售的实行统一管理实现共盈的一类经济组织。对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抵抗市场风险具有积极的作用。其组织是自我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权利机构什么主体?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集体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由农民入股自愿参加、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社员平等、民主管理、联合互助、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它的权利机构是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是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产生的理事会,监督机构是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产生的监事会(或监事长)。
60岁能否参加农村合作社?
六十岁是可以参加合作的,参加合作社是没年龄限制的。农村参加合作社有两个方法,一个是按户加入合作社,另一个方法按人头加入合作社,然后把承包的耕地作为投资加入,如果有钱再集资资金作为运转起动资金,投资大的为总经理全盘有管理权。
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后可以加成员吗?
可以加,不过按照程序,加入后,你的社员人数增加了,是需要到工商部门更新你的成员数的,不过,在正常情况下,不可能加入一个就去工商登记一次,一般来讲,根据你的入社情况,半年或者一年备注更新一次即可。
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后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手续增加合作社成员,提交变更注册登记申请表,增加的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合作社章程,法人代表基本信息,联络员基本信息,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名册,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正、付本等相关材料向工商部门办理成员变更手续!
农民合作社成员能申请低保吗?
1、是否可以申请低保,要看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是否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是否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
2、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3、法律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2)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的社员包括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的社员包括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