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营造氛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营造氛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城里人去农村租农民宅基地房子做民宿算不算违规改变用途?
城里人去农村租农民宅基地房子做民宿怎么能算违规改变用途?如果把房子推倒将宅基地改作他用,就称为违规改变用途了。
只有城里人去农村租的农民宅基地房子是合法取得,以租赁或转让的方式做民宿是《土地管理法》允许的,也是有利于城乡互联互通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有利于农村土地增值、搞活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经济收入。
城里人到农村周租宅基地房子,不算是违规改变用途,说农村人到城里办公室,厂子求发展也是违规的吗?
祖国这个大家庭,农村城市相互交替,不做犯法的事,可以说是正确的,大家是怎么看的呢?
我觉得不算。不但不算,还应该鼓励。现在农村是“儿女往城里跑,老的也得跟着跑”、“城里没有房,没人给你当新娘”、“子女的王子和公主,老爹老妈是保姆”,造成了许多“空心村”。而城里呢,又向往过田园生活,到农村租几间民宅、租种几亩地,体验农耕生活。农村人、城里人各得其所,还使***得到了充分利用,何乐而不为?何推而不举?
城里人去农村租农民宅基地房子做民宿算不算违规改变用途?
许多城里人厌倦了城市的喧嚣,在节***日或者周未都希望到农村去过上几天。也正是因为如此,民宿变得越来越热门,许多人看到其中的商机,到农村去租房子搞民宿。
但是城里人去农村租农民的宅基地建房子做民宿算不算是违规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呢?其实这是一个问题。
农村的宅基地对于农民来说,是一种政策性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但是使用权是属于农民的。宅基地不可转售他人,如果农村人户籍迁离农村以后,宅基地上的附着物是不允许进行翻修翻修,同时,如果宅基地上的附着物垮塌后,宅基地重新收归村集体所有。
但是农村宅基地出租给城里人建房子搞民宿,算不算是违规改变了土地的使用性质呢?
宅基地只能用来建设农民住宅,不能进行商业活动。而民宿却是最典型的商业行为,如果是租用宅基地来建设民宿,肯定是不合法规的,已经算是改变了土地的使用性质。
但是,如果是农民自己修建民宿,然后再转租给城里人可以吗?
自然是可以的。农民自己建房,宅基地是农民自己在使用,不管建设什么样的住宅都是允许的。而修建成民宿后再转租出去,自然就是可以的,这样就不属于改变了土地的使用性质。
农村土地改变用途,在现代主要指的是把农村耕地,也就是农业用地改变为建设用地。把建设用地改为农业用地,目前还没有人去做。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属于农村建设用地上的建筑,城里人去农村租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子做民宿,只是改变了宅基地房子的用途,即把农民自住生活改为向城里人出租,由城里人进行商业性经营。宅基地仍是建设用地,房子则是既有居住性质又有经营性质。宅基地建设用地性质没有改变,房子的建筑物性质没有改变,城里人去农村租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子做民宿,在大概念上不算违规改变用途。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城里人去农村租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子做民宿,毕竟改变了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的使用方式。农村宅基地是为农村农民居住而设立的,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主要为农民居住用途。而把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先出租,再由城里人进行商业化经营,无疑是改变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方式,存在城市资本进入农村的问题,这个还需要国家出台相应的政策给予指导加以规范。只因为城里人去农村租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子做民宿不算违规改变用途,就无所顾忌地让城里人去农村租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子,现代还不能成立。
你看过乡村放映的露天电影吗?同时,看过哪些记忆深刻的乡村露天电影?
我是灯花物语,此题我来一答。我小时候,就是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经常看乡村露天电影。《喜盈门》、《地道战》、《月亮湾的笑声》、《黑三角》、《七品芝麻官》、《少林寺》等影片,我至今记忆犹深。
那时候,乡村的文化生活是很贫瘠的,缺书少报,没有电视,除了收听广播外,看露天电影便成为奢华的视听盛宴。
每次放电影,村里一般会用大喇叭广而告之。到了傍晚,公社里的电影放映员,就会支上雪白的、长方形的、镶着一圈黑边的影布,并架好放映机。这时候,心急的孩子们,就忙着搬着板凳去抢占观看的好位置。夜色笼罩乡村时,丢下饭碗的大人孩子陆续就座,一时间人声鼎沸,暄闹异常。电影一旦开始放映了,人们的注意力便集中到了荧幕上,瞬间便鸦雀无声了。天上的星星静悄悄的,地上的人们静悄悄的,只有荧幕上的人们在说话。
我那时不喜欢和别人抢座位,就到影布的后方去看,这样除看到的字是反的,别的倒也没什么。荧幕前黑压压一片人,荧幕后,往往就一个孤独的我。我很享受这种寂静和孤独。不过,有时候,影布是架在一面墙上的,我就没有了机会去享受我的孤独,只好和大家挤在一处欣赏影片。
放完一卷胶片后,放映员便忙着换下一卷。此时,观众席上便会有些许的躁动,打呵欠的,评论刚才看过的情节或者人物的,埋怨放映员动作慢的,呵斥孩子的,各种声音都有。这个过程也就几分钟时间,几分钟后,观众席上便重新恢复了平静。也有特殊的情况,等待的时间比较长,那就是遇到“跑片”的时候。所谓的“跑片”,就是有两个村庄、甚至三个村庄同时放映同一部影片,这个村庄演完了一卷胶片,下一卷胶片在别的村庄正在上演,或者是在从别的村庄来的路上。这个时候等待的时间就较长了,等待半个小时也是正常的。等待归等待,不满归不满,但一般没有人会离开。
自己的村庄不是每天都放电影的,甚至一个月也不一定放上一场。所以,一旦听到外村有放电影的消息,人们便会早早吃罢晚饭,三五结伴,多数是步行,也有骑自行车的,兴奋地奔向目的地。有的人喜欢恶作剧,故作正经地告诉大家:今天某某村放电影呢,放的是战斗故事片《战斗英雄白跑路》。聪明的人听了一笑置之,忠厚的人便信以为真了,就成了“英雄白跑路”。
除了公社(80年代初期改称乡政府了)安排放的电影,村里谁家有红、白事了,也常有人凑份子,请人放电影。红事的话,多数会放《喜盈门》,这部影片批评了不孝顺老人、妯娌不和睦的现象,有教育意义。有时也放《李天保娶亲》,是一步戏曲片。白事的话,合适的影片不好找,聪明的放映者便说放映《李天保吊孝》吧。其实放的还是《李天保娶亲》,只不过里面有吊孝的情节。
到后来,时兴个体户了,有的村庄便有了专门的电***。说是电***,其实还是露天的,一个大院子,也没有座位,进院子看电影要买票。到底是条件太简陋了,这样的电***寿命都不长。我记得最后一次在村里的电***看电影,看的是《少林寺》。当时这部功夫片风靡全国,人们对它十分痴迷。我买了票,进***时,验票员却不能验票了,人太多了,我被周围的、后面的人拥挤着进了***,根本没机会把票给验票员。***四周的墙头上、树木上,都爬满了人。要是现在出现这样的情况,估计警察都要干预了。
没有电影可看的时候,往往就到乡***、工商所等公家单位去看电视,为了方便大家观看,电视是放在院子里的,所以也是露天的。那时看到的电视剧,印象比较深的有《霍元甲》、《陈真》、《白眉大侠》等,还有动画片《蓝精灵》。
再到后来,电视逐渐普及了,走进了各家各户,露天电影、露天电视便退出了历史舞台。近几年,县里的文化大篷车送电影下乡,也是露天的,去看的人很少。在文化生活异常丰富的今天,露天电影风光不再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营造氛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营造氛围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