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股东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股东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可以减少吗?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品出资一般是可以减少的。因为这个合作社成立的目的就是大家都来投资赚钱一起分,每个家庭的可支配收入不一样,有的人有钱就可以多拿一些,分红时他分到的奖励比例高一些就可以了,并不需要每家都得一样不能变更
农民专业合作社倒闭股东需要承担债务吗?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合作社用以对外承担责任的独立财产,包括成员的出资、公共积累、政府扶持的资金和社会捐助。;尽管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但成员对合作社债务也承担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成员对合作社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除了成员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外,成员不再对合作社债务承担其他的清偿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责任制度的明确,可以消除成员与合作社之间不必要的权责纠纷,成员也可以更充分地利用合作社的服务。
同时可以保障交易对象的利益,交易双方不必担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责任承担能力,也不用担心需要直接面对众多单个成员进行谈判的高成本支出。
农民合作社股权转让需要所有股东签字吗?
农民合作社股权转让,属农民合作社重大决策事项,需要经农民合作社股东会议通过,载入农民合作社章程修正案,并形成股东会决议,由农民合作社全体股东签字确认后,农民合作社股权转让决议,才产生法律效力。再向注册登记机关申请农民合作社股权变更登记,核准登记后,股权才会转让。因此,农民合作社股权转让,需要所有股东签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股东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股东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