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供销合作社转制流程及时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6个相关介绍供销合作社转制流程及时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基层供销社如何改制股份制经营?
- 供销社改制后原职工的档案可以能拿出来吗?
- 供销社下岗职工补助标准?
- 供销合作社是机关行政单位吗?还是国有企业?单位性质是什么?
- 供销总社与地方供销社的运作模式?
- 国有控股企业改制还没挂牌,意向方就已经全面接收财务与供销,不给工人买断,怎么办?
基层供销社如何改制股份制经营?
基层供销社是农民出资入股设立的集体所有制合作经济组织,是不能改制为股份制企业性质的。把基层供销社改制成股份制企业,即违反了供销社社章的规定,又不符合其入股社员农民的根本利益,更不符合目前国家有关供销社改革的要求。所以不能把基层供销社改制为股份制性质。
供销社改制后原职工的档案可以能拿出来吗?
改制后的基屋供销社,单位已经不存在了,改制前的职工挡案就是主管部门存放,改制后仍然存放在主管部门县级供销合作联社。原有职工没有到退休年龄的社保由个人承担,到了退休年龄时,可以到供销联社拿出挡案,办理后再还回去。
供销社下岗职工补助标准?
1、经济补偿金。
按职工入职年限,每工作一年,发放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补偿,但最低不得低于全省最低工作标准。
2、领取失业金。
单位要整理移交职工档案,并到社会就业服务机构给职工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
1.
供销社改制没有什么补偿,只要职工离职不参加改制或下岗失业的,才能获得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每在供销社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企业标准工资,如在供销社工作了20年,就补偿20个月的企业标准工作,但标准工资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
集体下岗职工社保补缴政策 下岗职工累计缴纳15年不用补交社保,年限不够需要延长缴费。满足补缴条件需要补缴。
供销合作社是机关行政单位吗?还是国有企业?单位性质是什么?
以前属于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可以入股且年底按效益分红,集体性质,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发展。但从九十年代末开始“摸着石头过河”式的改革、改制,到现在己经是几不象,说官办又不是,说民办也不象,很多地方己经是名存实亡,就剩一块牌子,县一级以上联社吃了官饭,还存在,就是不知道是干啥的。
供销总社与地方供销社的运作模式?
主要有:建设“乡村流通”工程,发展“两社一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农产品流通协会)、举办有关农产品、农民理事长等相关培训。原来人们概念中的供销社已经改制,现在主要是在做与“三农”有关的事情,总社、省社与地方是业务管理关系,行政上各地供销社还是归[_a***_]管。不知道你所谓的“运作模式”是什么,只能回答目前供销系统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改制还没挂牌,意向方就已经全面接收财务与供销,不给工人买断,怎么办?
你说的”买断”,应是指国有企业改制时承诺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行为。
如果,改制后的企业没有按照“分流安置”方案要求,做好包括支付经济补偿等工作,可以找原国企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单位反映问题,要求他们落实”分流安置”方案中与解除劳动合同相关的工作。
企业挂没挂牌跟企业是不是被接管,没有必然联系。只有财务上的接管才能确定企业是不是已经完全接管了。
企业签订转让协议之前一定会通过工会征求员工的意见,对员工进行安置,如果没有按照协议进行安置,你可以到地方***起诉,企业违规。
这位朋友可能不了解什么是买断工龄,买断工龄是九十年代未期到二千年中期原单一国有资产投资的国有企业转换企业性质对下岗职工安置的一种补偿,通常做法是接照企业平均工资每一年工龄发一个月,新参加工作的几千元,老职工几万块钱,下岗后自谋职业,所补偿的安置金只够交一段时间的社保。
国有控股企业改制是一项很复杂的系统工作,有的企业投资方变更了,有的是增加了新的投资方,企业性质仍然是混合经济,比如这个提问上讲的只是在财务,供销工作上意向方已经接手了,牌子没有挂,工作需要一步一步到位,如何使企业职工利益最大化是改制的主要目标之一,没有挂牌就证明企业名称没有变更,除了财务供销其它的工作仍然按序运转,证明企业法人代表没有变更,领导班子没有大变动,改制工作不直接影响到职工,职工继续在原岗位正常工作,这种情况工人没有下岗失业,不存在工人买断工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供销合作社转制流程及时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供销合作社转制流程及时间的6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