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的税务监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的税务监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合作社免税吗?
部分项目免税 部分不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81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企业所得税条例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 企业所得税优惠。
同时有两个合作社与家庭农场如何报税?
同时拥有两个合作社和一个家庭农场的纳税人,在报税时需要按照不同主体的税收政策进行分别申报。
1. 合作社:合作社一般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同时,合作社也需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取得的收入进行纳税申报。
2. 家庭农场: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前在我国税收政策中没有明确的针对家庭农场的税收规定。家庭农场的税收政策主要适用的是对种植业、养殖业等行业的税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家庭农场从事农业生产的收入,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税收政策需要参考当地税务部门的指引。
在报税时,纳税人需要分别核算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收入,按照相应的税收政策进行纳税申报。如果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有共同的收入来源,需要合理划分,分别核算,确保税收政策的正确适用。同时,纳税人还需要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报税策略。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专业税务顾问。
农业合作社怎么年审?
一共需要跑六个部门:
(一)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营业执照,这方面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的税务监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的税务监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