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组建模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组建模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成立条件和经营模式?
在自己村里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运营模式一般是“合作社+基地+农户”。
合作社最少需要五名成员,成员必须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并且要认可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合作社首先需制定章程,选举理事、副理事人员。然后给合作社取名,制定合作社成员出资证明。选好合作社住址,把材料准备齐全,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这一系列手续有点繁琐,但国家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政策扶持,所以还是挺好办的。
难的是合作社要干啥,不管是养殖还是种植,都首先要考察好市场,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判断,做好营销是关键。
土地合作社运营模式?
土地合作社是由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集体组织,以土地的经营权入股、委托代耕等流转方式进行集中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的农村互助性合作经济组织。2009年10月27日,北京通州首家土地专业合作社成立,该合作社是一种新型土地流转模式,农民入社并自愿将土地交给合作社经营后,可获土地流转费作为基本收入,还能以土地收益权入股成为股东,以红利形式分享每年土地产出,同时,流转出土地的农民还可以到企业打工,获得薪金性收入。
怎样以村委会名义成立合作社?
答复如下:
一、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城市市区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个人和单位可以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
二、在农民集体土地的问题上,若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三、涉及农民集体土地的合同,是以村委会名义签还是以经济合作社名义签,需要看土地在农村集体内部的归属,归属于谁,就由谁签。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要如何组建?
建立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条规定,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
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6、《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组建模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组建模式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