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互助合作社哪年成立?
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于2006年7月份成立,简称互助社,对农民***难、群众组织化程度低历史难题提供了具有积极现实意义的有益探索,它以小额信贷实验基地为平台,通过***合作,推动农民互助合作,培育以农民为主体的***合作、生产合作、购销合作和文化合作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建设体系,被《新民周刊》赞誉“创造了一个金融神话”。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倒闭,储户的钱怎么办?
1、首先要偿还债务。合作社社员以其社员股金和在本社的社员积累为限对本社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抵偿债务后没有余额的,则社员的股金也就没了。
2、如果没有外债,余额可以退还或按比例退还社员。 请再详阅合作社章程。可能在签订时都没怎么仔细看。
1953年农村合作社***用什么方法,当作一件大事做?
1953年农村合作社***用典型示范和逐步推广的方法,当作一件大事做。
1953年,党先后作出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和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两个决议要求按照积极发展、稳步前进的方针和自愿互利的原则,***取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方法,把农业互助合作当作一件大事去做。
农村合作社,产生于20世纪五十年代初,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投入集体所有,由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农业互助组具有什么性质?
农业生产互助组亦称“农业劳动互助组”,简称“互助组”。50年代初期,我国农民为了解决农业生产中各自的劳动力、畜力、农具不足的困难,在自愿互利基础上建立的劳动互助组织。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临时互助组,一般由几户农民在农忙季节临时组织起来,进行换工互助,农忙过后,即行解散,是互助组的初级形式。
二是常年互助组,规模一般较临时互助组大,组员比较稳定,除全年在主要农事活动上进行劳动互助外,还进行其他农副业的互助结合,并且在组员之间有初步的劳动分工,有的还积累了小量的公共财产,是互助组的高级形式。
建国初期在农村合作化过程中建立的互助组具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
农业生产互助组由几户或十几户农民自愿组成,土地耕畜和其他生产资料仍属农民个人所有,但在生产方面组织起来、互帮互助,是农业合作化的最初过渡形式,具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款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为:
1、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
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然要开展经营活动。但农民专业合作社又是一种互助性的经济组织,不同于公司等其他企业,所以必须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
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经营活动,主要围绕合作社成员的需求进行,交易对象主要限于本合作社成员。
2、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围绕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经营活动,必须围绕成员的特定需求开展经营活动,即满足成员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有关需求。
总的来讲,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具体来讲,不同的专业合作社,应当只提供本专业方面的服务。
扩展资料:
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即具有民事行为[_a***_]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