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项目建设范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项目建设范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合作社经营范围有如下规定:
登记机关应当按照下列原则核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对申请人根据其章程提出的申请,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条例》的有关规定核定业务范围,如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的产品;开展成员所需的农产品加工、运输、贮藏等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等。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如“种子生产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许可或者审批的经营项目核定业务范围。不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还可以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中类或者小类核定业务范围。
农民种植合作社经营范围有哪些?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合作社经营范围有如下规定:
登记机关应当按照下列原则核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对申请人根据其章程提出的申请,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条例》的有关规定核定业务范围,如组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的产品;开展成员所需的农产品加工、运输、贮藏等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等。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如“***生产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许可或者审批的经营项目核定业务范围。不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还可以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中类或者小类核定业务范围。
合作社经营范围有哪些?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围绕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经营活动,必须围绕成员的特定需求开展经营活动,即满足成员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有关需求。总的来讲,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具体来讲,不同的专业合作社,应当只提供本专业方面的服务,如以茶叶种植为主要成员的合作社,就应当围绕茶叶种植过程中的茶苗、肥料、茶机具、茶产品加工等开展经营活动,而不应当开展与茶叶种植无关的经营活动如商品房开发、销售等业务。
合作社的经营范围有(一)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
(二)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
(三)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开发经营等;
(四)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添加什么?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添加经营范围。农民专业合作社连同发起人,共有五名股东,不可以再添加股东,只可以申请注册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也不可以再添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名称一旦核准后,就不可以再进行添加。只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可以添加经营项目,经注册登记机关变更经营范围后,即可以添加经营范围。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添加经营范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项目建设范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项目建设范围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