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供销合作社有可能撤销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供销合作社有可能撤销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为什么供销社还存在?
社能这么厉害?
这是由它的历史地位决定的。
供销社来源于计划经济时期。1950年我国成立了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主要负责统一管理全国的供销、生产、消费和手工业合作社,1954年更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当时物资匮乏,无论生活用品还是生产用品,一律都要凭票购买,供销合作社发挥着非常重大的作用和影响。
供销社不仅卖东西,也买东西。农民的农副产品,通过供销社销往全国各地甚至出口国外。
空话不多说,供销社还存在的作用是:一,社有资产管理,按照供销社章程,县级以上供销社下属企业的资产归同级供销社管理,一般情况下县供销社下属公司有: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棉麻公司,土产公司,日用杂品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有的地方还有茶叶,农贸公司等,这些公司资产归县社管理,有的地区房产证署名也是县社,公司只有使用权。
二,处理遗留问题,虽然说大多数供销社企业己经关停并转,职工身份没有转变,如承包人,承包人所带的原正式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组织关系,都保留在原单位。所以一个公司牌子照挂,主要任务是上传下达,领导班子财务人员照样上班,收房租,收靠挂费。
三,兴办新企业,利用仓库旧址,办市场,比如南阳的陶瓷市场是原日杂公司仓库,土产公司仓库办建材装饰市场,农资市场,农药市场,水果市场等等。
值得重视问题:将来供销社下属企业的职工退休完了,遗留问题不存在了,“社有资产”归属?流向?
供销社真的还存在,是不是仿佛有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
提到供销社,90后、00后的记忆恐怕只存在于老一辈人的口中和历史年代剧中。
对于60、70后,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供销社的地位就相当于如今的商超,相当于“购物天堂”,下到铅笔、橡皮、糖块,上到化肥、农资、农具,供销社犹如一个“百宝箱”。
当年的供销社地位为何如此之高?实际上与特定的历史时期不无关系。
1949年11月,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成立,主管全国合作事业;第二年,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成立,统一管理全国的供销、生产、消费和手工业;1954年正式更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当年的供销社集“买卖”与一体,不仅卖东西,而且还买东西,从农民手中收购来的农副产品远销海外。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在那个凭票供给的年代、在那个市场私有经济尚未萌芽的阶段,供销合作社发挥着极其重大的作用和影响。特别是在农村地区,供销社集买卖与一体,几乎承揽了全国9亿农民的统购统销。
如果找一本老版《新华字典》,你能在字典中找到类似的例句:
四川机构改革中,供销社怎么改?
供销社下步的改革方向为市场化,社企要分开,承担的公益服务职能保留,所属的企业要进行市场化改革。
供销社目前的现状:
供销社在上世纪那是相当辉煌的部门,很多老一辈对这个名字印象深刻,但随着市场经济的来临,受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再加上供销社自身体制不顺、缺乏经营活力、发展活力不足等原因,导致供销社“落寞”,尤其是基层供销社组织几乎名存实亡,不少年轻人都知道有这么个名字。
改革方向:
其实,供销社方面的改革早已起步。2015年已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名义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制定了供销社改革的顶层设计。其中一个基本原则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因此我们可以看出,供销社下步将更多地顺应市场规律,发挥市场在***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而供销社的改革方向就是推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再结合这次机构改革的要求,供销社会继续按照2015年既定的改革方向进行,目前供销社按照“政社分开”原则,已经退出政府机构序列。现在供销社自身的定位为合作经济组织,改革后,县级以上供销社承担的更多的是行业管理职能,涉及的公益服务职能移交相关部门,而基层供销社强化经济属性,推行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
供销社未来是可以大有作为的。我们都知道,国家对三农是越来越重视,而供销社与三农联系紧密,有很大的潜力可以挖掘。供销社通过深化改革,理顺体制、创新经营方式,会有更宽阔的施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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