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知识宣传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知识宣传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指的是哪些内容?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至少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名称和住所;②业务范围;③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④成员的权利和义务;⑤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⑥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⑦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亏损处理;⑧章程修改程序;⑨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⑩公告事项及发布方式;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把能由章程规定的事项都交给章程来规定,充分体现了让农民在发展专业合作社中自主自治的原则,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治留下了较大的空间。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的实践中,还会遇到一些事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或其他法律法规没有对其做出具体规定,或没有做出禁止性规定。为实现合作社运作的制度化,对法律法规没有做出具体规定的事项,合作社也应当根据自身需要,在章程中做出相应的规定。同时,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还会遇到许多新的问题,也需要通过章程做出规定,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章程中对这些内容进行规定,能够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具体制度更加完善,这也是落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重要体现。
农村合作社具体是什么意思?
回答,农村合作社具体员是,把我们农村劳动力集中起事,把田地里集中,把耕牛,农具,仓库,犁耙,耖子,车水架,统一集体使用,实行统一集体管理,种作物统一,统一管理田地水灌开,收割稻谷范围面积好收仓库,是社会主义具体方法,,集体统一分粮食,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政策,调动群众积极性,每家每户,按月分配口粮,穷富平均,这就是50年代至70代现实真实情况。这是现实合作社,现在变化大,穷富不平。
农业合作社的原则与特点?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原则是:
(一)以农民为主体的原则;
(二)以服务社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原则;
(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原则;
(四)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原则;
(五)盈余主要按照社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原则。
农业合作社的特点是:以农民为主体,自愿组合;合作互助,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社员平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农民合作社每年都有哪几个会?
成员大会行使自己权力的形式就是召开会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成员大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每个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适当增加召开会议的次数,并写入章程。这种按照章程规定定期召开的成员大会,称之为定期会议。定期会议是成员大会行使权力的最主要方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知识宣传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知识宣传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