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免税依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免税依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农业合作社开免税发票的额度怎样规定的?
-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交哪些税?
- 我是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是一般纳税人开销售发票免税吗?
-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国税和地税分别缴纳那些税种?
- 农村合作社需要交税收吗?国家有这方面的免税政策吗?
农业合作社开免税发票的额度怎样规定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合作社成员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13%。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交哪些税?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我是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是一般纳税人开销售***免税吗?
一般纳税人种植专业合作社,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如果购进农产品再销售,则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国税和地税分别缴纳那些税种?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业务需同时向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服务型业务向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如果合作社有非免税项目的经营性业务,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地税部门涉及的主要税种为: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及企业所得税等。但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主要税种国家都有相关税收优惠出台,对于有税收优惠的生产、经营范围,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可以减免。
农村合作社需要交税收吗?国家有这方面的免税政策吗?
广东国税12366呼叫中心答复: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税率:……(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规定:“二、食用植物油植物油是从植物根、茎、叶、果实、花或胚芽组织中加工提取的油脂。食用植物油仅指:芝麻油、花生油、豆油、菜籽油、米糠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玉米胚油、茶油、胡麻油,以及以上述油为原料生产的混合油。”二、购货方取得的普通销售***不可以进行抵扣。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才可进行抵扣。(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免税依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免税依据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