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联合社的法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合作社联合社的法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关于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法律依据?
有人认为村(居)委员会与村民之间不是简单的民事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村委会是农民集体财产的管理人,而股份经济联合社的成员与联合社成立后设立的管理机构主体实际上也是不平等的,且章程中关于成员大会等的召开、成员代表的选举制度等都是参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所以制定股份经济联合社章程的法律依据应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被执行人为村委会能执行村经济联合社的存款吗?
被执行人不能执行村经济联合社的存款。
因为村委会和村经济联合社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主体,其存款也是分开的,被执行人只能执行村委会名下的财产,不能执行村经济联合社的存款。
此外,在执行程序中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严格执行,如果执行不当可能会导致法律风险和法律责任。
如若被执行人想追回债务,可以通过诉讼或协商等方式与村经济联合社协商解决,不得***用非法手段。
同时,对于村经济联合社而言,应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流转,防止财产被执行。
怎样给农业联合社取名?
取名方法和法规如下,供参考!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是指合作社用以相互区别的固定称呼,是合作社人格特定化的标志,是合作社设立、登记并开展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一般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可以由地域、字号、产品、“专业合作社”字样依次组成。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享有名称权,并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名称受到相关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相同。更多合作社知识尽在中国农民合作社信息网
农村股份制经济合作社成立依据?
由乡镇(街道)原村经济合作社根据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将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折股量化改制而成,是以资产为纽带、股东为成员的综合性(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坚持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民主管理、风险共担、按股分红。
依法属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的各项资产(经营性资产、***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等),均属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全体股东共同所有。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受上级党委、政府和农村集体资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联合社的法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联合社的法规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