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申请理由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申请理由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注销的原因?
1、《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经营收入不佳、存大量僵尸合作社而不得不注销,从而止损终止:
一是农村己无实质意义的集体生产资料;
二是缺少经营管理技术和人才;
三是社会也无集体意识和公益思想,集体经济法律法规不健全,激励约束几乎没有建立!
农民们为何争相加入合作社?
五十年代,农民们加入合作社,那是历史的必然,也是农民从此走向自立、自强、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众所周知,解放前,中国是个农业大国,而农业大国的农民,大量的没饭吃。所以,推翻旧中国,建立以劳苦大众为基础的新中国是我们党的宗旨。而建立新中国后的第一件事,是让没饭吃的人有饭吃;所以产生了土地改革,将个别人占有的大量土地和财产分给大众,让每一个农民都有可耕作的土地而有饭吃。随之而来的困难是,原来的农民一无所有,嘴里就等着饭吃,分到的土地又卖了换吃的,有些有饭吃的人,但没有生产资料和种子,有地而无法种地。原来的牲口分开了,原来的农具分开了,不能配套使用,这就是后来的互助组,各家自主联合起来,你有犁,他有牲口,互相帮忙种地;这样,一时解决了种地的困难,而缺吃依然存在,还有人卖地换吃的;还有懒汉,不想动的;最终还是贫困户。为了彻底解决每一个人都有饭吃的问题,只有把土地全部集中起来,集体化,成了合作社,个人无权处理土地,大家推着懒汉向前走。因为当时的政策得当,使劳苦大众有了土地,有了饭吃,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提高。五十年代,是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之一,因为当时的经济基础薄弱,发展速度达到20%以上,人民群众衷心拥护***、拥护***、拥护我们的新中国,拥护人民公社。关于那段历史盛况,以及人民群众热火朝天的生产情况,建议看看***《创业史》,《艳阳天》,《金光大道》。那里描写的更加细致,也对人民群众踊跃加入合作社描写的非常感人。
請问你说你是哪里,如果加入合作社的人都是为了从合作社得到好处,这个合作社早晚垮台,如果都是想为合作社作奉献,这个合作社就能发达。不知你想得好处还是想作奉献。华西村破产了。周家庄只剩土地和老年人了。市场经济没有百年老店,如果你弄了个合作社亏损了谁负责,谁承担责任!办合作社须资金,若各自出资入股你打算出多少?这些钱交给谁你放心?贷款须抵压,你准备拿什么抵压?若想着别人出或国家出钱,你只管分红,赔了钱别人或国家顶着你拍***走人,合作社组织者要你吗?国家和银行同意吗?放弃幻想吧!想得利益,必须准备担风险。想过好日子,必须踏踏实实的干!否则,什么社,什么社会也救不了你!强烈健议,对所有合作社给付的补贴必须严格管理,责任到人,严防不法分子借人头套取国家资金。
争相加入合作社的都是有头有脸有关系的个体,不是群体,你看到的群体只是表象,就是说除了群主之外其余的人都是挂名的,也不是争相加入,是被群主拉入的,[呲牙]可能是我不了解胡说八道了,我个人觉得合作社根本没起到国家想要的效果,只是给有些人套取国家帮扶提供了一个平台,还是撤掉吧,节省的资金就像小麦补贴那样公平公正的分摊到每一个真正种小麦的人手里。农业合作社,蔬菜合作社,绿色蔬菜基地,成了一个笑不起来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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