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地产房继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地产房继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已在城市买房落户,能继承父母农村房产吗?还能卖吗?
很高兴回答你的这个问题,关于你在城里买房落户,还能否继承农村父母宅基地的遗产及买卖问题。
首先继承父母的财产或遗产是我国法律赋予的权利,儿女有孝敬父母的义务,同时继承父母的房产或遗产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儿女由于自己不懈的努力和奋斗,学业有成,把自己的学识为祖国、为事业贡献才华,工作需要和政策允许需要把在农村的户口迁移升至为城市居民户口,同时购置了城市居民住房,对于农村父母的宅基地以及遗产还是有继承权的,至于继承后买卖问题,农村的宅基地是农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批准给本村组织成员居住的地方
,对于农村的五保户或孤寡老人的房屋,老人过世后,村集体是要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对于其他农村经济组织成员房屋是自己的,土地是村集体的,是不许可买卖给城镇居民的,只可以卖给本村的经济组织成员,也就是说只可以卖给本村的农民成员。***设以后当地政府为农民拆迁上楼,农民转居,上楼后必须五年后房产证颁发到手,实属大产权房屋后,才可以上市自由买卖。
要有户口在上面的。
地上建筑物可以继承。
宅基地你户口已经迁出,如果你家户口本上没有人了,宅基地就要收回了,是不能继承的。
现在都是一户一宅,户都没有了,宅基地也就收回了。
农村宅基地的产权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农户本人所有的,只有使用权和资格权。
按照法律规定是不可以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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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城市买房落户,能继承父母农村房产吗?还能卖吗?
即便是城市户口,也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子,但不是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因为土地法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只能属于同一个村集体的人才有使用权,其它人没有使用权。
那么问题来了,作为继承人的人,在继承了父母的房子之后,只有房子的所有权,却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当然,房子的所有权不容侵犯,只要房子完好就可以一直拥有所有权。但也因为不是村集体的人而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从理论上说村集体可以随时回收宅基地,但一定要赔偿房子损失。
但村集体没有那么傻,没有那个钱来赔你,只能拖着,因为一户一宅的政策已开始施行。一户一宅,也就是说一个农村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使用权,多余的宅基地要回收到村集体。
但只有一户一宅没有施行,就可以一直无偿使用宅基地。而且,最好在此时把房子连同宅基地一起卖掉,卖给同一个村集体的人。
本人在乡镇从事了多年的宅基地及农房管理工作,特根据现行政策作答。
第一,父母的农房可以继承,并能将农房产权过户到自己头上。宅基地不能继承,若农房已灭失,宅基地收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这一种情况在农村比较多,父母是农村的,子女的户口都迁出去了。在父母的农房成为遗产时,户口在外的子女都可能继承农房。
宅基地不是《物权法》保障的对象,因为宅基地不是私人财产,宅基地的所有权为集体经济组织。所以,房屋灭失后,房屋的产权证也就失去了意义。
第二,继承的农房可以买卖,但须满足相应的条件。
目前的政策是,只能卖给农房所在地的村民,且该购买者还需满足“一户一宅”的条件,个别改革试点地区已允许跨村交易,但全国都不允许卖给城镇人员。这也是目前农房难以卖得起价格的主要原因。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已在城市买房落户,能继承父母农村房产吗?还能卖吗?”。
答案是:可以继承,能够出卖。父母通过合法程序取得村集体内宅基地并建设的房产属于老辈人的合法财产,子女能够继承,并能在村集体内进行出卖(目前的《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农村村民的房产仅能在本村集体内部进行转让,且转让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现在比较多见的是:原是农村户口,为方便子女在城市就学在城市买房落户的现象,或者因为大学毕业等原因已在城市就业并将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的情况。按照我国现行《继承法》及《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子女拥有对父母财产的合法继承的权利。父母在农村建设的房产属于老一辈人的合法财产,子女能够继承。
由于农村宅基地的取得是村集体通过审核无偿给予村民,村民经***批准后建房并 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父母去世后,子女的户口已不是农村,则子女已不具有继续使用宅基地的身份权利。但,这并不妨碍子女对父母房产的继承,及继承后的使用。子女对该房产拥有在原建设基础上进行修缮、改造的权利。原则上不能扩建。
实际上,笔者多说一句:城市(镇)户口子女对于农村以家庭为单位承包村集体的家庭承包地也是具有合法权益的,父母不在的情况下,按照国家的土地承包政策,城市(镇)户口子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国家对农村农用土地施行“基本维持原有承包不变,进行三轮延长”的承包政策,三轮延长指:第一轮,1983——1998年,15年;第二轮,1998——2028年,30年;第三轮,2028——2058年,30年,父母在承包期内去世的,城市(镇)户口子女仍然能够继承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合法流转(如转让、转租等等)获取收益。
父母房产可以继承 并在村集体内部可以转让
城市(镇)户口子女 继承农村房产,如房屋已领取了《房产证》,则需进行:房屋评估(房屋价值评估机构)、继承公证(公证处)、房屋测绘(房屋测量机构)、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房屋产权登记机构)等程序,继承房产;
- 如果没有领取过《房产证》的,则需要相关的村集体证明、宅基地手续、建房规划手续、房屋准建手续等(如村委会房屋产权人证明、宅基地证、规划证、准建证)资料 证明房屋权属属于父辈所有,再进行继承;
- 继承而得的房产可以依法转让。
- 农村房屋被征地***或者村集体依法收回的,城市(镇)户口继承子女有权获得对房屋的合法补偿,对宅基地的补偿不能获得(实际上,所有农村的宅基地土地征地补偿款均由村委会掌控,不下发村民,但村委会应对征地补偿款资金收支状况向本集团经济组织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国家目前对宅基地流转及宅基地上住宅转让,正尝试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及闲置住宅,由国务院农村农业主管[_a***_]酝酿全国农村宅基地的政策改革等重大事务。期待新的“宅基地流转及宅基地上住宅转让”政策出台以便于目前农村房产的新形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地产房继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地产房继承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