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的治理机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的治理机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合机构全称?
1、 农合机构主要指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银行等弗村金融服务机构,其权力机构就是重大事项决策机构,一般是股东会。
2、农合行就是农村合作银行,其实也是银行类金融机构的一种,主要业务和四大行没有什么区别。
3、农合会是全国工商联农业产业商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委员会的简称,是全国工商联农业产业商会领导下的专门服务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官方平台。
农业合作社结构组成?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常可以有以下机构: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经理等。考虑到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不同、经营内容不同,设立的组织机构也并不完全相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合作社的一些机构的设置不是强制性规定,而是规定要由章程决定。
农村信用社是归什么单位管的呀?
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农信社分为以下部门,农信社合作社,农信社国际金融部门,政通农信社培训学校,农信社信贷部门等,是目前有银监会和国务院双重领导的部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哪个部门登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过去是由所在县经济管理局负责登记管理,在国家机构改革后,这个机构被撤销了,所有职能划归了新成立的农业农村局,所以现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登记,应找所在地农业农村局,除村集体经济组织外,还包括农村村民合作的各种产业合作社也在这个部门登记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最近几年很热,但是解散的有很多,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农民合作社的主体是农民,合作社这个行业因为入门门槛低,只需要5个农民户口的人把相关资料交到当地工商局办理即刻,一般审核[_a***_]为7至30天通过。正因为合作社的入门门槛低,所以当时做农业的人,只要找到合适的人合作即可成立。而且当时政府对于合作社也是有政策倾斜扶持的,大部分人刚开始做这个事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奔着政策去的。合作社成立之后,才发现并不是每个合作社都能享受到政策的红利,所以这些赶政策的合作社基本上都不能存活下来!还有些合作社因为入行的时候没有对市场了解透彻,是盲目性注册的,这些合作社在经营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致使生存下来比较困难,最终导致解散。以上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主要原因:
第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农民群众思想观念不解放仍然影响着群众的入社积极性。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是农户连接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它有效地解决了许多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深受农民的欢迎。但就实际情况来看,仍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没有认识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和发展前景,特别是对其带动农民致富的作用没有切身体会,创办或参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热情不高。
第二,组织规模偏小,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就黑龙江省大部分农村而言,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还处在多、小、散的分布态势。这就导致合作社自身经济实力不强,服务功能较弱,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脆弱,从而不能很好地达到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目的。
第三,运作***,扶持力度待进一步加强。***是制约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首要问题。多年来,由于产业政策的诟病,导致农业底子薄、农民兜里空的现状,产业发展所需的资本成了无源之水。又由于农业产业效率低,很难吸引具有追求利润最大化本性的资本的流入。近年来,虽然给予了资金、信贷、税收、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但力度仍然不够,严重影响了专业合作组织的快速发展。
第四,社员素质不高,难以适应发展的要求。目前合作社的管理层大多综合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普遍缺乏合作组织的知识和经验,缺乏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市场营销和对外交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致使合作组织的功能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第五,运作不规范,给合作社的未来发展埋下隐患。
内部机制不完善,管理不规范导致利益关系出现调和难的矛盾。突出表现在利益分配时普通社员的利益受到损害,打击了社员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弱化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凝聚力,严重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的治理机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的治理机构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