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外购产品吗?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通过提供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因此,它的宗旨是服务于本社成员,主要是销售本社社员的产品。在销售本社社员产品的前提下,如果有能力,可以收购社员以外农民的产品,按照统一质量、统一标准、统一销售的原则收购,然后销往全国市场。
需要说明的是合作社对外收购销售的商品,是按照市场价格的经营行为,以追求社员利益最大化为经营目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由谁批准?
一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规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供分配的盈余是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可供当年分配的那部分盈余。一般分配原则是按与合作社的交易量和出资入股金额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农民专业合作社能成为子公司吗?
农业专业合作社可以设分社,也可以成立合作社联社。 设立分社的问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中有明确的说明。可以参照一下。和设立合作社一样,也是需要到工商部门登记办理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为了确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本条例。全文共六章三十四条,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农民合作社可以购买农产品吗?
农民合作社就是一个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合作经济组织,具有经营属性,因此,完全可以购买农产品和销售农产品。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它除以自我服务为宗旨外,还具有较强的经营属性,所以,它即可以将自己生产的农产品卖出去,也可以将自己所需要的商品买进来,当然也包括农产品。
农业合作社收到的国家财政支农资金怎么核算,求详细解答,谢谢?
不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不得拆分给成员,按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按照规定用途用于本社的发展;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并记载在成员个人账户中,但成员在中途退社时不能带走这部分资金形成的财产。
国家为引导、鼓励合作社的发展,给予合作社一定财政扶持资金。为确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合作社除要建立国家扶持资金管理机制外,还要正确核算国家扶持资金的走向。
合作社收到国家财政直接补助的货币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专项应付款”。使用时,如用于不形成资产的开支,例如:开展信息收集、成员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支出,则直接冲减专项应付款,会计分录为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库存[_a***_]”等科目。如按规定用扶持补助资金购置固定资产、农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时,则在冲减专项应付款的同时,增加“专项基金”。会计分录为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专项基金”科目。
合作社通过国家财政直接补助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农业资产、无形资产部分及收到他人捐赠,构成专项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专项基金应在盈余分配之前,按合作社现有人数平均量化到每个成员,记入成员账户,据此作为剩余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国家财政扶持补助资金,是针对合作社这个特定主体的,其扶持对象为全体成员,在个别成员退社及合作社破产、倒闭时,不能用于分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的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