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理规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理规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债权债务是如何规定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合作社用以对外承担责任的独立财产,包括成员的出资、公共积累、政府扶持的资金和社会捐助。
尽管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但成员对合作社债务也承担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成员对合作社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除了成员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外,成员不再对合作社债务承担其他的清偿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责任制度的明确,可以消除成员与合作社之间不必要的权责纠纷,成员也可以更充分地利用合作社的服务。
同时可以保障交易对象的利益,交易双方不必担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责任承担能力,也不用担心需要直接面对众多单个成员进行谈判的高成本支出。
农村垃圾长时间无人清理会造成什么影响?
去年到农村做项目调查,看到了无处不在的垃圾,数量之大,范围之广简直令人触目惊心。
由于农村的环保意识比较淡漠,所以垃圾随处倾倒,小河边、土沟中、荒地里、树林旁……,导致农村环保问题日益突出,必须早日***取措施,保护农村的青山绿水,刻不容缓。
一、随处倾倒的垃圾,长时间大量搁置会彻底破坏土壤,导致土地弃耕,再想恢复耕种,则成本会非常高昂,且短时间内很难恢复。
二、不做任何分类、任何处理的垃圾,尤其医疗垃圾和使用过的农药瓶、袋子等,会对空气、土壤、水体造成污染,破坏生存环境。以前的小河里随处可见的小鱼、小虾、青蛙、泥鳅等,现在再也看不到了。
三、随着农村城镇化发展,好多乡镇也开始建设商品楼,但是小区的环保配套设施都不严重缺失。比如存在生活用水直接排到地下或直接排到附近河道里。这是对生态环境最致命的摧毁。
以前,农村的天是蓝的,水是清的,空气是清新的。小沟小渠里,到处是鱼,农户把自家生活垃圾收集起来,把不能回收的,处理用作农家肥用,把能回收的卖给回收站。
自从国家城镇化后,小城镇居民把生活垃圾往农村倾倒 ,特别是生活污水没经过处理,直接向沟渠中排放,另外,国家强调环保,禁止焚烧,造成农村垃圾成堆,沟渠污水横流。
不过现在乡村到处置有垃圾桶,每天有垃圾回收车运到专门垃圾处理站处理,听说还要建污水处理站。
我对这是问题也很是揪心!
我国农村分布广阔零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很难得到有效的监管控制。有些村民甚至随意往荒地往河岸边倒弃垃圾,好像事不关己一样。
首先从感官上看着都很不舒服,有些垃圾发臭,臭气熏天。随着时间推移,有些垃圾被埋藏在地里,被河水冲到大江大河。造成更大面积的污染,久而久之污染越发严重。
建议各个村落组织安排相对人员专业负责监管,清理乡村垃圾。大力做好垃圾处理宣传工作,认知环境污染的严重后果!让村民们从心里自发处理好生活垃圾,提高环保意识,创建更多清洁美好的乡村!
前两天我还去捡拾河岸边的垃圾,因为实在看着太难受了,只是一己之力效果甚微啊……
垃圾长时间无人清理,肯定会对人们居住环境及健康卫生各方面危害很大。
我娘家村子,家家门口都有一个垃圾桶,每天早上6点左右,村子里有专门负责收垃圾的人来收垃圾,然后都会运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理规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理规范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