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农民土地入股模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合作社农民土地入股模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以什么入股的?
1,一般来讲农村股份制是指农村土地股份制,因为原来一般农村很少有企业或者其它经营性工商业机构,最大的资产就是土地。所以一般讲农村股份制,都是指的农村土地股份制,农村股份制是在不改变土地产权的前提下,以土地使用权或承包权为主入股,实行集约化经营而获取物质利益的经营制度。这样,就是按入股土地面积作为分红的依据。
2,另外一种就是指按人口分红的,这个是以农村的集体资产(主要是一些村办集体企业等)再根据债权债务等进行计算量化,再根据全村所有人口进行均分。这个就是按人口作为分红依据的。
种植合作社如何做与农民的入股方案?
一种以土地作为入股资本,将集中的土地统一由合作社管理,收益后获取相应份额的分红!二者是以资金为股权,租地和设施种植产生收益,然后按出资比例获取收益。我们这边有个大型的合作社就是***用的前者。因为农民不需要太多资金。而这集中管理反而减少了大量的投入,集***能降低成本,集售能避免贱卖或者滞销!所以产出就更大了
设计合理的股权分配模式。
1、以土地入股的叫土地股
2、以劳动者入股的叫劳动股
3、以资金入股的叫资金股
4、以技术入股的叫技术股
…………
种植合作社的市场定位要明确,以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机械化……方向发展,如何获取长久的收益,作为种植合作社的领头羊要有前瞻性的眼光和宽广的胸怀。
很高兴来回答你的问题:
1.带着土地入股的农户
2.只出地不能劳作的农户
3.只负责劳动干活的农户
4.参与合作社管理的农户
5.具备一定种植技术的农户
然后根据不同的分类进行各自纬度的利益划分,明确,形成规定即可。这里做完我想你做入股协议应该会比较简单了[酷拽][酷拽]
一种以土地作为入股资本,将集中的土地统一由合作社管理,收益后获取相应份额的分红!二者是以资金为股权,租地和设施种植产生收益,然后按出资比例获取收益。我们这边有个大型的合作社就是***用的前者。因为农民不需要太多资金。而这集中管理反而减少了大量的投入,集***能降低成本,集售能避免贱卖或者滞销!所以产出就更大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农业部示范章程的规定,农民合作社成员入股合作社,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出资入股和分红。
一、出资形式
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成员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二、成员分类
根据合作社的成员出资多少,可以把股东分为两类:
一类是“普通股”社员,只入股100到200元,享受合作社的一般性服务,不参与合作社的第二次“按股分红”。
第二类是“发展股”社员,其实就是合作社真正的股东,可以***取5000---10000元每股的入股方式。此股参与合作社的第二次“按股分红”。发展股成员其实就是合作社的真正出资股东。
三、分红方式
根据合作社的成员分类,普通股成员只享受可分配盈余60%按交易额返还,不参与剩余40%的分红。发展股成员可以参与60%按交易额返还,同时享受40%的按出资额比例返还。
举例说明:
我村以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可以吗?
”因此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不得作为公司出资。
合作的形式限于联营。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需要经过相应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二、法定手续 由于各个不同地区的地方***规章,各地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联营变更登记所需的材料不尽相同,主要材料大致如下:(1)土地登记申请书;(2)[_a***_]明(个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3)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4)原集体土地使用证;(5)联营合同;(6)县级以上人民***批准文件;(7)地籍图;(8)地籍调查表。(9)建设项目批准(或备案)文件、设计和投资证明(10)涉及林业的还要有林权证、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具体材料以审批部门要求的为准。联系律师:余皓律师农村土地入股分红比例如何制定合理?
农地股份合作制在全国各地被广泛应用并不断发展着,其具体形式合作形式多种多样,因地而异,然而它们在成长中呈现出了鲜明的共同特征。
中央明确表示,毫不动摇地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土地股份合作形式是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框架下进行的,它是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按照自愿有偿原则,建立起的合理、灵活、有效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发展了农村二、三产业,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实现了土地***真正的优化配置。
2.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农民手中的土地可以自己耕种,也可以完全根据农民意愿作价入股到合作化组织中,这意味着土地不仅是一种生产性要素,而且可以是一种财产性要素。土地股份制的推行,使农民的土地转变为农业产业资本,农民由此成为了市场经济的主体。农民入股合作组织,一方面保证了农民“离土不弃土”,解除了其务工的后顾之忧,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另一方面,农民享有股红分配的权益,增加了其收益来源,让农民拥有了根本的***保障。
3.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
土地股份合作组织在不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将集中起来的土地统一处置、规划、管理、经营等,有效地调解了农地供求平衡,推进了农地适度规模经营、专业化生产及农业一体化服务的新型生产经营模式发展。它还建立起包含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要素的农村企业管理体系和经营系统,农业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实现了农民和企业双赢的目标。
4.农民合作组织运作规范化
从2005年3月施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范农地流转,到2007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农民合作组织合法地位的确立,再到2008年9月山东枣庄成立全国第一家土地抵使用产权***,首批农民获得土地使用产权证,再到2009年3月浙江省全国首张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合作社营业执照的诞生,以及全国首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启用,都在使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程序规范化,使农村土地流转有序进入市场化经营渠道。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农民土地入股模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农民土地入股模式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