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关于农民合作社使用林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使用林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林地无效赔偿标准?
林地的无效赔偿标准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为林地补偿费的确定需要根据具体的地理位置、林地的类型(如人工成林林地、疏林地与天然成林林地、疏林地)、林地面积等因素来确定。
一般来说,林地补偿费是按照不低于当地耕地补偿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来确定的。
此外,对于林木及附着物的补偿,也会根据林地的不同状态(如幼龄林、人工未成林林地等)和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补偿。
如果涉及到特殊情况的,国务院也可以提高林地的赔偿价格,以及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因此,具体的林地无效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700元的赔偿标准,林地无效赔偿,在使用的过程中,林地无效属于正常的农业耕地,林地有效是正常的商业用地,所以在无效的情况之下,只能够按照国家农业部的补贴是700元每亩地
农村合作社土地承包最长多少年?
原来《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但是,去年10月12日中国***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又规定:
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业用地林地如何确权?
根据《国土***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文件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集体所有的荒山、林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范围。个人承包的荒山、林木、林地的权属登记请咨询当地的林业部门。土地确权的具体情况请咨询所在地的国土***管理部门。 对于退耕还林如何确权? 对于退耕还林,农户如果领取了林权证的,本次不予确权登记颁证。如果没有领取林权证的,但领取了退耕还林补贴,应尊重农户自己的选择,是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还是等待领取林权证。对既没有领取林权证,也没有领取补贴的,应当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无论农地林地,确权登记核换发新证其实都是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行为,发证单位都是***印鉴,只不过委托具体实施的单位不同而已。
一般在经历过若干年以后,由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以及政策、经营的需要,老的土地、林地权属凭证不再适应新时期经营活动的需求,便会启动核换发新证工作。如始于1982年的“林业三定”核发的林权证,由于过去科技水平和客观存在的条件的限制,核发的林地经营权证书面积非常不准确,经营年限未填写,各项因子的错字、别字非常普遍,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新时期林业发展的需要了,所以才有了2008年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统一核换发了新版林权证,以满足新时期大力发展林业的需要。
始于八十年代初期的首轮土地、林地承包基本将现有土地、林地悉数登记在册,承包到户,再经过19***年土地二轮承包、2008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完善,现有土地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但是在全面开展的土地、林地二轮承包完善中,仍然存在少数村组或个人因村组无法组织人员实施、或者遗漏、矛盾纠纷等原因,未能完成二轮承包核换证工作,这就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去完善。
整村、整组未核换发证的整体启动核换发证工作
整体未核换发证的一般不会受理个人申请的核换发证工作,目的是为了整体推进。
一般这种情况需要村组在当地乡***、国土、林业部门的协助下,以村民组为单位,组建领导小组,制定并通过核换发证工作方案,推荐开展核换发证的小组成员需要收集相关材料、填写相关表格、指认相邻界线并相互签字,形成土地或林地权属申请登记表,张榜公示,公示期满录入系统,打印登记发证清册,再行公示,公示结束,经过各级审核便可以核换发新证了。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目前,我国土地所有权存在有两种。一种是全民所有制土地,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国有土地所有权,一种是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所有权,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农村用地,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即村民小组(农村经济合作社)所有,村民小组成员有使用权。农业用地是农村集体土地中的一种,而林业用地又是农业用地的其中一种。所以,林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范围,由村民小组(经济社)确认,并由镇级以上人民***登记发证。目前,集体所有的林地不能进行买卖,只能在本村民小组内部流转。
什么是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
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由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经营权)的农户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为解决家庭承包经营土地零星分散、效益不高、[_a***_]信息不灵等问题,自愿联合、民主管理,把家庭承包土地(或林地)的经营权***取入股、委托代耕和其它流转方式进行集中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的农村互助性合作经济组织。
它以股份制和合作制为基本形式,实行“三权分离”,即村集体拥有土地所有权,农民拥有土地承包权,土地流转合作社拥有土地经营权,实行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制度,农户按入社土地面积从合作社获取分红收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关于农民合作社使用林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关于农民合作社使用林地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