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异常名录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异常名录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合作社经营异常要罚款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不会罚款的,大药每个城市不一样,就是罚款也在叁万以下,具体由当地工商局决定为准,查询是不是被列入经营,有没有异常记录,这要进入携创网,中国工商注注册网,进入企业所属城市进行登网查询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暂行办法?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公布。该《办法》共21条,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2006年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3号公布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予以废止。
农民合作社进入黑名单怎么年检?
农民合作社进入黑名单,要进行年检,先要找出造成农民合作社进入黑名单的原因,并进行相应的整改,然后向注册登记机关申请解除黑名单,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恢复到正常经营状态。
再由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络员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农民专业合作进行网上年检。
合作社多长时间年检一次?
根据农民合作社法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年年报一次,年报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止,如果逾期未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登录福建省工商系统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申报合作社基本信息,合作社经营情况,社会保障情况,特种设备使用情况,提交并公示!
合作社一年年检一次。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4年8月公布《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合作社的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生产经营情况、资产状况信息、资格资质许可信息、开设的网站或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联系方式信息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并向社会公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异常名录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异常名录办法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