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建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建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更好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农村合作社应该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提高市场竞争力,保护农民自身的经济权力,实现农民利益的最大化,但是当前实际却存在很多空壳合作社,套补贴合作社,形成这个现象的原因导致合作社总体发展不快,拉动力不强让农民持怀疑与观望态度,再加上有些真正想发展合作社的带头人,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与能力不强能带动农户的能力有限,集约化程度低,运作不规范周边辐射也带动不起来,因此很难形成规模化,品牌化。
要想发挥合作社的作用首先要对合作社带头人进行专业的培训指导,不能摆过场,走形式,要培养有思路,有闯劲,有能力的人,这样农村合作社才有可能成为农民闯市场的领头羊,同时也要对合作社的成员进行科技实用技能培训,提高社员的综合素质,这样有利于农 业科技的推广,才能让合作社的发展有支撑。
其次要加大对合作社资金扶助,巧妇难做无米之炊,再有能力的合作社带头人没有资金也是不能发展的,从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基础设施建设,到农产品的包装运输开销都是要花大量资金的,再加上农业不是投入马上就有成效的,农村有句话叫着"三年入门,五年入道,十年称王",这句话点出了农业人的难辛,三五年才可能有成效,试问没有资金支持,有多少人能坚持下去,因此金融扶持农业合作社的形式与思路要完善,既要控制金融风险,又要支持合作社发展,这样才能让农村合作社真正发展成长。
最后要做好示范合作社的推广工作,把当地带动能力强,经营效果好的优势合作社成功经验在当地进行交流,一枝独秀不成春,百花齐放才是春,大部分合作社都发展了,才能带动大量农产品的精细化发展,才可能打造自己的品牌,如果每一个合作社都创造自己的品牌,从农产品种植发展到农产品加工,这样不仅增加了市场占有份额,而且也会提高农民收入,农村合作社在农村的优势就发挥出来了。
农民合作社的投资人数有哪些规定?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数有规定。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参与对成员的保险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与保险机构合作,协助保险机构向成员提供保险服务。
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成员参加农业保险。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投保,增强与保险机构的谈判能力,降低保险成本,切实维护成员利益。三是向保险机构和成员反馈信息。四是协助保险机构开展保险理赔。五是积极组织成员开展抗灾减灾。农业生产合作社取得成功原因?
原因一:农民愿意加入合作社。因为加入组织才有议价能力和谈判的空间,所以形成合作社组织才能够对上游跟下游加强谈判筹码,才可能保障农民利益。
这就是为什么是德国农业有3000合作社,产值呢400多亿欧元,日本80%的农产品销售以及90%的生产资料的购买都通过合作社,荷兰95%的花费以及80%的蔬菜水果等等都是通过合作社来进行。因此,合作社是全世界最先进的农业组织。
原因二:能和大公司竞争。因为合作社就是农民利益的主体,为了取得农民的支持,政府一定要向合作社倾斜,包括补贴、税收减免等等。以日本为例,自民党执政这么多年,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对所有的农业合作社进行大量的补贴以及税收优惠。
以上两个原因使得合作社在中国将会成为可能。一是他可以减少“6+1”对于农民的盘剥和冲击;二是通过***补贴、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打破不公平竞争,才能对抗农业大公司。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建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建设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