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成员人数要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成员人数要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合作社的投资人数有哪些规定?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数有规定。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合作社认定标准?
第二章 标 准
1、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合作社成员人数在50人以上,其中农民占80%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成立
农村合作社的认定标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5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成员总数20人以下的,可以有1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
玉米合作社标准?
第五条 县级示范性合作社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合作社成员人数在50人以上,其中农民占80%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成立
2、有鲜明的合作产品,产品符合我县农产品区域规划布局或当地的产业特色,带动周边形成当地主导产业,带动社员增收明显,成员年纯收入比当地非成员农民年纯收入高出15%以上;
怎样建立农民合作社党支部?
这主要看合作社的属性,也就是说是不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目前,农民合作社还只是一个合作经营联合体,属于一个集约机构。
即使具备了独立的法人资格,还要根据***和组织工作法,视合作社性质、党员数量,经请示上级党组织批准,方可设立党支部。
目前,农村合作社遵循的是自愿原则,发展也很不平衡,本村村民联合、村与村联合、跨行政属地联合等。设立党支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对于促进合作社的健康有序发展,的确有着重要意义,但条件还不成熟,各级组织部门应当进行可行性调查研究。比如本村合作社,因为属地管理原则,不可能在村党支部之外再成立一个党支部,这也不符合党的组织原则。而跨村、跨镇、跨区的合作社要是成立党支部,那这个支部又归谁来领导,也是一个问题。
所以,这种思路和想法是好的,但目前尚不具备条件。并且,党的组织纪律规定,任何党员都不能自行设立一级党的组织,这样就没有了探索性实践的可能。
建议,你可以到当地县市组织部反映你的一些想法,咨询一些这方面的政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成员人数要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成员人数要求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