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修订内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修订内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养殖合作社变更法人需要修改章程的哪一章/哪一条?
一、合作社变更法人需要变更公章。 二、办理程序及申报材料如下:
1、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更文件。
4、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5、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明。
6、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范围属于法律,行政规定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有下列的,应当自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条例规下办理注销登记。
7、许可证或其他文件被吊销、撤销的。
8、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 。
9、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成员的发生变更,使农民成员低于法定比例的,应当自事由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取吸收新的农民新成员入社等方式使农民成员达到法定比例。 注意:农民专业合作社修改章程未涉及登记事项,应当自做出修改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法定代表人签署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报送登记机关备案。办理时限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4 个工作日(节***日除外)内办理收费标准不收费。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是什么?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是权力机关,它由全体成员组成。所有成员都可以通过成员大会投票等表决方式,集体行使权力,就合作社的重大事项做出决议。法律规定成员大会的职权主要有:
①修改章程。合作社章程的修改,需要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
③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⑦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⑧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供销社章程每年都修订吗?
不是。1995年5月15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2000年9月7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三次代表大会修订。
2005年1月30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四次代表大会第二次修订。
2010年3月22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五次代表大会第三次修订。
2015年7月22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第四次修订。2020年9月25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第五次修订。
农村合作社和农业合作社的区别?
没有区别,现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与合作社发展的多种形式已经不相适应,为解决这一问题,中央一号文件已经使用农民合作社一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也在征求修改之中。
这种情况的话,前者的范围更窄一些,而且后者的范围更大一些,现在的农村合作社是以产业志愿在一起的合作组织。而我们所说的农业合作社,是1955年初级社,高级社的一种生产组织。区别在于过去的农业合作社,是带有行政命令形式的。现在的农村合作社完全都是志愿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修订内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修订内容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