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心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心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浅论如何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的一部分;是村集体根据农民的生活需要给予个人的长久使用地块。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应当根据国家政策,不占用耕地林地的,一户一宅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发放,以及明确地申报。对已另开的新村场宅基地,旧的宅基地应当实行补偿对换方式,给予群众实行一户一宅发放,并统一规划,合理安排;原旧基地也应当回归集体经济合作社复垦为良田用地,保证土地的利用率。
1.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凡原宅基地未利用或将原住房出卖,出租,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批准。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在办理手续。
2.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凡属集体经济组织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承担相应义务,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村村民,方可申请住宅建设用地。
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政策。
1.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凡原宅基地未利用或将原住房出卖,出租,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批准。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在办理手续。
2.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凡属集体经济组织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承担相应义务,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村村民,方可申请住宅建设用地。
在自己的口粮地上建种植专业合作社违法吗?
不违法,人家没有占用你的耕地。
但,邻里之间不建议闹得这么僵。如果对方不好说话,那就想办法把他的地租下来,如果还行不通,那就找村委会解决,再不行只能去举报了。
我深有体会,杨树类的经济树木,对农作物种植影响非常大,别说离三米,就是五米,树长三年后,你家粮食最起码减产30%
对于农村合作社,大家有什么体会?
50年代的农业合作社是人民公社的前身,是集体道路的开始,分初级社和高级社,后来发展成人民公社。人民公社是***所有,队为基础,一个村是一个大队,一个大队又分若干生产小队,以生产队为单位,集体劳动,记工分,按人六工四分配生活物资,没有儿子的老人由生产队负责其衣食住行。储备粮有各生产队集中管理。六十代初有了赤脚医生,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社。50年代每年国家都提供给供应粮,到七十年代基本能自给自足,不说是荣华富贵,也不至于要饭。现在的合作社有本质的不同,能走多远,拭目以待。
合作社在中国的体制根本行不通,要想把它发展下去,就让组织者大肆的套取国家对农业的补贴。近十多年来各式十各样的农业什么什么的有限公司、开发公司,这样那样的合作社、养殖场等。都是套取国家的钱。这些都是上面有靠山的人干的,对农业和社会一点帮助都有。
我们村的合作社都是笑话。想办成合作社,首先组建合作社的领头人一定要是一个有真正***思想修养的人,有不为私利,只想为群众谋***抱负的人,否则永远办不成真正的合作社
农业合作社有什么意义呢?只不过是打着合作社的旗号,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美其名曰农业合作社,实质上是私人成名的阶梯,根本没意义。也没有前途,若果国家不补贴,就会全部跨台,根本谈不上有什么实体,全都是聪明人玩的把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心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心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