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和扶贫协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和扶贫协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内蒙古扶贫协会会长是谁?
10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基金会成立暨第一届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呼和浩特举行。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副***任亚平,全国政协常委、自治区政协原副***包俊臣出席大会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秀,自治区政协副***韩振祥出席会议。会上提议通过包俊臣为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基金会会长。
促进会与协会的区别?
一、定位不同
1、协会:由个人、单个组织为达到某种目标,通过签署协议,自愿组成的团体或组织。
2、促进会: 全称为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银监局批复并担任业务主管单位。
二、功能不同
1、协会:行业协会充当政府的助手,在一定范围内行使***管理经济事务的职能,只能依赖行政部门搞活动,有些行业协会只收会费,却不为会员企业提供服务,成为企业的“二***”,失去了行业协会的本色,致使行业协会无***常发挥应有的功能。
2、促进会: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消费者间的纠纷调解为“体”,以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服务和咨询,开展与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研究、培训及公益性金融宣传教育活动为“翼”。共同构成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生态链,努力打造既经济又科学的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三、特点不同
1、协会:行业协会属“社会中介机构”。而社会中介机构的特点,在于它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的首要表现,就是它的“民间化”,或者叫“非***化”。对***,它不是附属物,而是独立的社团组织,是企业利益的代表者;对企业,它不是管理者,而是服务者,是国家利益的维护者。
2、促进会: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安排,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取了诸多独特设计:***取社团形式设立,在功能设置、资金来源等方面具有较大包容性和灵活性,为促进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较大的制度创新空间和***保障。
合作社是与补贴合作还是与农民合作?你怎么看?
本人2003年春组织成立了湖北第一家农民自己的产业服务组织一一郭家湾村柑桔产业协会,90%柑农都自愿入会,统一购农资,价格比市场价便宜10%以上;统一技术指导,统一防治病虫,节约农药,效果又更好;接着农民自愿入股办了柑桔打蜡加工场,提高销售价值和市场。农民真心欢迎,因为都从中受益了。本来是准备注册合作社,但合作社法还没出台,工商局不受理,只能在民政局注册成立协会,年底省民政厅专门在我区开了推介会。2006年合作社法出台后才转为合作社,但并没有申请补贴。
合作社是发展中国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
但现在确实有部分合作社实际并没有农民入股,并不是实质意义上的合作社,只为补贴而生,相信这种情况会逐步改变。
一哥“合作社人说合作社事”之――莫让“合作”失了味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按照合作制原则通过自愿入股的方式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组建的,是农民自己的合作互助企业。其功能涵盖种植、养殖、加工、销售、信用、服务、消费、餐饮、旅游、文化、体育、教育、养老、***等各个层面,因地而异。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办成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社,必须按照“***为我、我为***”的合作制理念,真正让农民自愿入股, 真正参与生产销售服务,真正实现民主管理,真正做到合作社全体成员“风险共担、市场共闯、利益共创、平台共享”,真正做成农民自己的“手拉手、肩并肩、心连心”的合作制企业、互助的平台、致富的渠道、共享的团体。
运转正常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要做到“五有”――有牌子(营业执照)、有场地(办公场所)、有规章制度、有(正常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有返利、分红。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在当前形势下有以下几种误区。
一是把社会企业、种粮大户流转[_a***_]搞的规模种植类企业注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只收土地流转金,没有真正参与其中。
二是村委或是其他社会组织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农民一定范围的服务、优惠,未真正开展生产经营业务。
三是为争取各类扶持而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
这些“合作社”多数是为了***各类补帖、项目扶持资金而组建并组织相应的生产经营活动,一旦没有了上级扶持资金,多数难以维系,人走社息、土地撂荒,由扶持农民变成坑农害农。
针对这些“合作社”的各类扶持资金问题,建议一是顶层设计时整合各类扶持资金,避免政出多口、钱经多手、重复申报;二是项目申批“主审(人、单位)”终身负责制;三是对项目资金的申报、使用、监督、担责***取“合作社”全体成员共同表决,杜绝农民合作社无农民参与、无合作实际的“***、伪合作社”骗(套)取国家各类扶持资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和扶贫协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和扶贫协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