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专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专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合作社经营范围有如下规定:
登记机关应当按照下列原则核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对申请人根据其章程提出的申请,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条例》的有关规定核定业务范围,如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的产品;开展成员所需的农产品加工、运输、贮藏等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等。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如“种子生产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许可或者审批的经营项目核定业务范围。不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还可以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中类或者小类核定业务范围。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添加什么?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添加经营范围。农民专业合作社连同发起人,共有五名股东,不可以再添加股东,只可以申请注册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也不可以再添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名称一旦核准后,就不可以再进行添加。只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可以添加经营项目,经注册登记机关变更经营范围后,即可以添加经营范围。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添加经营范围。
农业合作社种植范围?
农业合作社常见的种植范围:包括了种植培训、种植技术推广、种植业生产、种植业加工、种植信息技术以及农产品销售、
一、种植合作社种植范围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所以种植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大致为:
1种植生产资料的购买。
2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存。
3种植业技术服务。
4种植业信息服务.
5种植业生产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什么方式出资?
成员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成员出资不需要经过专门的验资程序,成本很低,简便宜行。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法人,应当有必要的法人财产,并以这些财产独立的承担责任。
专业合作社成立初期,其财产主要来源是成员出资。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同时也指出:成员要按照章程规定向合作社出资。因此,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一定形式的出资。
但从我国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际情况考虑,《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没有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的最低限额。也没有规定成员出资的最低限额。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办标准?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
(二)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专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专业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