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监事要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监事要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合作社监事长一般谁担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即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两者必须为同一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六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本法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
农民专业合作社监事会有哪些职权?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是权力机关,它由全体成员组成。所有成员都可以通过成员大会投票等表决方式,集体行使权力,就合作社的重大事项做出决议。法律规定成员大会的职权主要有:
①修改章程。
合作社章程的修改,需要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
②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③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⑥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⑦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⑧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大会选举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如果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的资格条件等,由合作社章程规定。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
合作社的法人及理事、监事出资是多少才能当选?
法人,一般在合作社中单个实体(包括自然人个体)中,应该是所有股东中持有股份最多的人。
监事的资格吗。
是由股东大会选出来的,但不是以持股多少做完基本条件来衡量是否能够成为监事。
农业合作社监事可以当出纳吗?
不可以,这两个职务属于不相容职务,监事的职责是监督农业合作社合法合规运行,对合作社业务核算的直实性和准确性负有监督职责的,而合作社出纳的工作是在监督范围以内的,总不能自己的工作由自已来监督吧,因此这两个岗位不能由一个人来担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不得兼(担)任哪些职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同时,执行与合作社业务有关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监事要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监事要求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