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基层供销合作社私有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基层供销合作社私有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还有乡镇企业等集体企业吗?农村信用社供销社是什么性质?
现在乡镇集体企业少之又少,但还是有的,比如山西大寨经济发展集团就是大寨村全资拥有。
信用供销社社早期的性质是否属于集体企业搞不清楚,但现在的性质是地方国企或者事业单位而不是集体企业。
农村信用社和供销社都是属于乡镇的集体企业。因此,信用社在银行的体制下运营,某些方面受着银行的管理。供销社是从国有商业分化出来以后专门为农村服务的合作性质的集体单位,也就是国营商业和农村商业,都是国家为了方便人民的生产、生活的需要,作为社会存在保留下来的国有和集体单位。
本来供销社,信用社都是农民入股,集体性质,***中供销社成了国家单位,信用社归人民银行管,但是还是两套账,人事权归人民银行管,人农两行分家后,信用社归农行管,1996年,信用社县联社成立,信用社从此独立
国企,大集体基本都改革私有化,那还有什么乡镇企业。乡镇企业早在80年代末基本都瓦解了。至于农信社和供销社均不属于乡镇企业,初始都是国家控制的社会主义股份合作机构。农信社改革开放前一直没改变过性质,业务归属县级农业银行支配,职员待遇,村站有些还是边拿工资边记生产队工分,而且系大队委任。农业银行没有人事权,地方属性较强。供销社就有点特殊,他一直享有行***,也曾一度收归国有。人员编制复杂,全民,集体,干部,工人混编。人,财权一直全部由县级联社统管,现在县(区)联社属参公事业编。中华供销社总社属正部级建制。
别的地方我不知道,我们这里己经很多年没有乡镇企业了,六七十年代我们公社除了开矿以外,还在支灵水库边(现在称灵湖,在乐满地内)种了一大片柑桔和油茶(上初中时我们去摘过油茶子)。还把道塘一大片山划成林场种植杉树,这些开荒种树都是各生产队出人干的。我们在学校时由学校组织去开过荒,没读书了在生产队干活也去开过荒。那时候各大队也有柑桔场和林场,这些也全由各生产队派人去管理干活的,我们大队七十年代初期也曾开过矿,可以说不管公社还是大队这些都应该是生产队社员共同创造的集体财产,这些在九十年代己经全部被全部卖完了,甚至连原本是用来灌概农田的水库都承包出去`给別人养鱼了。
农村信用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是五十年代集体化时期农民入股组建的,当时的信用社规模很小,像我们大队人它少只有一个人,人口多的大队有二个人。不过那个年代很多人的股权证明都沒留下来,大概是八十年代后期供销社和信用l都要求股民把股权证明拿去登记分红,好像也分了点的,但后来全部退股了,信用社变成了商业的合作银行,农村的供销社更是连房产都卖光了,好像有些城市里还留有供销社的名字。不过也成为历史了。
农村合作社,土地入股有收益,每年分红,合作社打工赚钱,一份土地三份收益,你怎么看?
农村合作社,士地入股有收益,每年分红,再在合作社打工挣钱,一份土地三份收益,你怎么看?
我看你算错帐了。土地入股的收益就是每年分红的形势给的。这只是一份收益,不是两份。
在合作社打工挣钱是一份收益。
实际上只有两份收益,根本没有第三份收益。
请你仔细考虑一下,是不是这么一回事?
许多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模式并非农民以土地入股,并且农户享有分红,现实生活中,虽然许多牵头人或者牵头企业在申请专合社时是这样写的,等到[_a***_]通过后,又变了一种运营模式,即发动农户种植或者养殖,只按照保护价回收就好。因此,农民土地入股享受年底分红在很多时候都是名义上的。
其实真正能够做到题主所说的这样的良心合作社是非常少的,至少许多企业进来的目的并非是带动老百姓挣多少钱给农村处多少力。更是有些不法分子借成立专业合作社,骗取国家项目补贴,这就是传说中的空壳社。当然,国家为了保护农民的切实利益,对空壳社的打击力度也是越来越大。
按理说,题主所说的这种模式是完全行得通的,也是农民最迫切需要这样做的。本身按照现在土地分散经营的小农生产模式根本不能满足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现带的农业科技及生产力完全可以满足规模化生产,因此,将土地***整合起来不失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途径。同时,这种模式可以很好的和国家的脱贫攻坚战、乡村振兴、产业扶贫很好的结合起来,其发挥的能量是巨大的。不过,最终是否能够真正起到应有的效果,关键还是得看由谁带头,是村集体还是政府或是企业,这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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