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工合作社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工合作社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怎么组建农专合作社,步骤有哪些?
租地合同与租房合同场地产权证明,村委会出具就可以了五个人以上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80%以上的农村户口。
然后推选一名法人代表,要照片,到工商局填表,贴***复印件,贴照片到申请表上,还要填合作社名称,写若干个在上面,选到哪个算哪个。因为有些名字已经被别的企业用了,有的是地名不能用,三个工作日后确定名称。把租房和租地合同改成新名字的合作社。又填正式申请表。然后刻公章。几天后拿到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组织机构代码证。全程免费,只有这里会收一百多元钱。当然***也是要钱的。然后到国税局办税务登记证。刻发票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私章。再到银行开户。然后与国税局,银行,签三方合同,网上扣税,当然还要和国税局签网上报税协议。不久地税局会通知签网上报税协议与扣税三方合同。然后就是每月做国税,地税的报表。零申报也要做。逾期罚款,地税三百以下,国税两千至一万。但税务专管员要提前通知,你来不及可以找专业会计做。一般国税局旁边有打字复印部能代办税务报表。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退出农村合作社的步骤?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九条对于合作社成员退社的时间、程序等问题做了规定。主要明确如下内容:
1.退社时间。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要求退社的,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成员资格终止时间。
提出退社的成员的资格自财务年度终了时自动终止。
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怎么管理?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适用本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为[_a***_]的,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原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建制经过改革、改造、改组形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包括经济联合总社、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股份合作经济社等。
第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乡(镇)、村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接受各级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的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法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各级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服务,并依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有理事长和理事会吗?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即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两者必须为同一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六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本法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扩展资料: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定义: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简要的定义。
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从概念上规定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另一方面,从服务对象上规定了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合作社要承担无限责任吗?
不是,农民合作社只在其社有资产内承担有限责任。
农民合作社是农民自愿入股成为的合作经济组织,属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自承担法律责任的独立法人单位。所以,农民合作社只在其所有资产的范围内承担有限法律责任,入社社员只在其入股资金(资产)内承担有限法律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工合作社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工合作社法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