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股东虚***出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股东虚***出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股东出资不实应对债权人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恶意虚***出资应该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通常而言,公司在登记机关所登记的注册资本,可以视为是公司对外公示的债务担保能力,交易相对人基于对这种债务承担能力的信任而与公司进行交易,但股东恶意的虚***出资行为却使得公示的债务担保能力与实际的偿付能力不符。 股东的出资不实实际上是对不特定交易相对人的欺诈。在公司没有能力偿付时,自然应当由出资不实股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人民***根据本规定第六条确定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与其过失程度相应的赔偿责任时,应先由被审计单位赔偿利害关系人的损失。被审计单位的出资人虚***出资、不实出资或者抽逃出资,事后未补足,且依法强制执行被审计单位财产后仍不足以赔偿损失的,出资人应在虚***出资、不实出资或者抽逃出资数额范围内向利害关系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股东出资不实,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时利息如何计算?
公司债权人起诉时,会将欠款本金和利息一并计算的,即使没有明确利息,看***生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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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论公司债务本息合计有多少,对出资不实的股东而言,仅在出资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不会超出这个范围,不必太担心利息如何计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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