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成员除名决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成员除名决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成员怎么除名?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成员大会或者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①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②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③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合作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因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被除名的,须对本社作出相应赔偿。
开除合作社成员需要什么程序?
开除合作社成员需要召开合作社股东会决议,确定该成员退出合作社,提交变更登记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名册,合作社股东会决议,成员签字,盖章,合作社营业执照正、付本等相关材料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办理营业执照!
农民种植转业合作社退股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之初,在章程的起草时,已经有成员资格、入社、退社和除名的相关规定,在有人提出要加入和退出时,只要按照当初的章程规定操作便可。
不管加入和退出都可以,因为合作社按照规定,其必须要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所以在退出上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此专门做了相应的规定:
一是在退出的时间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提出要退社,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前3个月向合作社的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但如果成员是组织或团体的应当在6个月前提出,若章程另有规定的,要按照章程办。
二是退社成员资格终止时间,只要办理了退社手续,在财务年度终了时便可自然终结。
三是在退社成员退出以后要做一个退社声明。
四是在处理退社成员的财产时,要特别注意。退社成员资格终止后,合作社要按照章程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退还记载在退社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资格终止前的可分配额盈余。但是为不影响其他成员的利益,还应当按照章程规定分摊退社成员在资格终止前的本社的亏损、债务、成本支出等。如果其在资格终止前和本专业合作社签得有其他合同的,还要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或者继续按照合同履行。
兴化市开发区农民合作联社会员加入的条件?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规定,加入农民合作社的条件包括:
1.具有中国国籍的农民;
2.有土地、林地、牧草地等农村***或者有劳动力和劳动技能,能够为合作社提供劳动和资金;
3.同意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决议,愿意为合作社的发展和利益而努力;
4.没有被人民***判处刑事处罚或者被***;
5.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撤销过合作社会员资格,或者被其他合作社开除过会员。
具体到兴化市开发区农民合作联社,可能还会有一些特殊的入会条件,需要咨询当地合作社的相关规定。
以下条件:
1. ***优势:选取适合当地自然环境、技术能力和市场条件的项目,避免不适合的地方发展。
2. 产业优势:围绕主导产业创建专业合作社,具有生命力。
3. 市场需求:选取准确且符合市场需求的农产品,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到此,[_a***_]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成员除名决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成员除名决议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