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供销合作社社是不是好工作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供销合作社社是不是好工作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供销社下岗职工能回原单位吗?
能。如果你与供销社签订有下岗合同的,仍与供销社保有劳动关系,回供销社工作很正常。
如果你已经与供销社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只要供销社需要,你又符合供销社招聘条件的,也可以回供销社工作。
1988年供销社合同工有社保档案吗?
1988年合同工只要是通过劳动局安排的都是有社保档案的,哪个时候都是计划内合同制工人,我自己也是这样的,1982年供销社上班,开始缴费只有1.50元/月。下岗后档案凭自己的身份证在县档案馆查询到的,以后自己转交给社保局领取2年失业金的。
1988年的供销社合同工有社保档案!
社保,从1986年就开始实行了,当时是对国企单位职工,试行合同制,凡是1986年10月以后参加工作的,都是合同制,并且缴纳养老保险。从1993年开始,国家陆续对国企的全民固定工,试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随之在各地推广,并逐步增加覆盖面,也逐步开始了灵活就业养老保险。
供销社监事会主任和理事会主任区别?
供销社监事会主任的职责是监督理事会的各项执行和决定,是起到监督的作用,理事会主任是全面负责理事会的事务,在监事会的监督下作出决策,并实施工作。所以区别在于监事会是监督机构,而理事会是决策和执行机构
供销社监事会主任和理事会主任在职责和权力上有所不同。供销社监事会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供销社的经营活动,确保其合法合规运作,维护会员利益。而理事会主任则负责组织和协调供销社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制定经营策略和决策,推动供销社的发展。
两者在供销社的治理结构中扮演不同的角色,监事会主任注重监督和监管,理事会主任注重经营和管理。他们共同协作,确保供销社的健康运营和发展。
市供销合作社组织下级单位父母退休子女顶替接班考试的属于在编吗?
不属于在编。
因为在编是指被正式录用,具有固定职位、职务、工资和待遇的人员,而父母退休子女顶替接班考试是一种特殊的人员安置办法,只是为了保证家庭稳定和就业机会,不具备在编的身份。
同时,这种安置办法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不能随意安排。
不属于在编。
因为市供销合作社组织下级单位父母退休子女顶替接班考试的行为,并不是按照正常的招聘程序来进行的,没有经过招聘程序和考试的选拔,因此不能算是在编人员。
在编人员一般是经过正式的面试、考试和招聘程序,获得了相应的录用和任命手续,才能成为该机构的正式员工。
而顶替接班考试属于非正式的行为,因此不能算是在编人员。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不属于在编并不代表员工没有享受相应的待遇和补贴,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来处理。
市供销合作社组织下级单位父母退休子女顶替接班考试是否属于在编,需要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来具体判断。一般来说,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等拥有编制,是被视为在编人员,而其他的人员可能属于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等,不属于在编人员。
如果父母退休子女顶替接班考试最终通过并与合作社签订了劳动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享受有关待遇、权利和义务,那么可以视为在编人员。但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相关政策和单位规定来判断。
回 不属于在编。
因为市供销合作社组织下级单位父母退休子女顶替接班考试是一种特殊的招聘方式,与编制无关,不能被认为是在编人员。
在编人员是指按照正式程序招聘入职,经过考核合格后被划入某个组织机构的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员工等。
而顶替接班考试是一种非正常的招聘方式,只是在某些组织机构内部根据一定规定对内部人员推荐安排而已。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供销合作社社是不是好工作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供销合作社社是不是好工作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