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成员职位名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成员职位名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不得兼(担)任哪些职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做出这一规定,是为了保证他们全心全意服务本社成员,并保障本社成员的利益不受损失。同时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其中,“有关公务的人员”包括国家公务员和各级政府为农业服务的相关机构中执行相应公务的人员。
村支部书记能在村里担任四个职务吗?
村支书可同时兼任以下3种职务于一身,下一步村支书权力更大了,责任也更大,权力集中好办事。
(1)村民委员会主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村主任”,也称“村长”,村支书同时兼任村主任,这会让农村管理关系更加顺畅,对乡村建设发展更有利。
(2)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固定机构,与村委会职权有交叉重合之处,一般由村委会代行职责,村支书能担任村主任,也就可以担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了。
(3)农民合作社负责人。村支书具有政策掌握谁、个人威望高、市场把握能力强等优势,担任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比较合适。
村支书不能兼任以下职务:村里的会计,现金管理人,村民小组长。
合作社必须设立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吗?
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机关,对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执行监事是指仅由一人组成的监督机关,监事会是指由多人组成的团体担任的监督机关。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是由全体成员进行的监督,强调的是成员的直接监督。由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必设机构。
如果成员大会认为需要提高监督效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是否设执行监事和监事会由合作社在章程中规定。一般讲,合作社设执行监事的,不再设监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的职权由合作社的章程具体规定。执行监事或监事会通常具有下列职权:
①监督、检查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执行情况,包括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
②对理事长或者理事会、经理等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
③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村官的官方称呼?
村官是人们对农村两委干部俗称,国家官方对农村干部的称呼为农村基层干部,具体到职务就是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付书记和委员,在国家媒体上是称农村基层干部,∵沒有村官一称谓。村官称呼是前些年产生的大学生村干部,社会上的提法是大学生村官,这一称谓至今还是。
答。村官的官方称呼为: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支部委员会班子成员的称呼为:村支部书记,村支部副书记,村支部委员会委员。村民委员会的班子成员为: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副主任。村民委员会委员等。习惯性的统称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均为村官。
现在在农村被称为村官的一般是指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及村民委员会成员。是现行中国社会最下层的行政组织。在解放初期,是村经济合作社,在1958年后***年代转为生产大队。在***时期演变成大队革命委员会。在2OO0年以后改为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成员职位名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成员职位名称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