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公积金量化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公积金量化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有公积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此做出了明文规定解释: 第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三十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章程规定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企业盈余公积的用法?
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企业计提的盈余公积可以用于两个方面:第一,用于弥补亏损。
当企业出现亏损时,为了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企业的形象,经股东会决议,可以用以前年度计提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当企业实收资本不足,对企业资质或形象有影响时,经股东会决议,可以用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将盈余公积量化到企业各个股东名份下。
盈余公积怎么使用?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未分配利润,可以用于以下方面:
1.弥补亏损:如果企业发生亏损,可以使用盈余公积来弥补亏损,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
2.资本扩张:企业可以将盈余公积用于扩大生产规模、购买新设备、开展新项目等,以促进企业的发展。
3.分配股利:企业可以将盈余公积用于向股东分配股利,回报投资者。
4.增加注册资本:企业可以将盈余公积转为股本,增加注册资本,提高企业的信誉和实力。总之,盈余公积的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经营需要,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企业计提的盈余公积可以用于两个方面:第一,用于弥补亏损。
当企业出现亏损时,为了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企业的形象,经股东会决议,可以用以前年度计提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第二,用于增加实收资本。
当企业实收资本不足,对企业资质或形象有影响时,经股东会决议,可以用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将盈余公积量化到企业各个股东名份下。
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怎样合理分配利益?
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要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把可分配盈余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所占的比例进行分配,确保各成员得到公平,合理的收益,不断增强合作社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河北炫阳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 第一条 本社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户中,作为按交易量(额)进行可分配盈余返还分配的依据。
第二条 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5%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第三条 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3%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合作社知识教育以及文化、***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济。其中,用于成员技术培训与合作社知识教育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数额的5%。
第四条 本社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的发展。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五条 当年扣除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按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并记载在成员个人账户中。
第六条 本社如有亏损,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
本社的债务用本社公积金或者盈余清偿,不足部分依照成员个人账户中记载的财产份额,按比例分担,但不超过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公积金量化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公积金量化办法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