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与公司联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与公司联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可以生产工业产品吗?
可以。
合作社不是企业,是一种全新的经济组织形态,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
所谓合作经济组织,首先强调的是“合作”,然后是“经济组织”,这是两个基本要素。
合作社就是一个有组织的主体,它能把各种***都集中起来,共同做一个产业,这样能大大提高抗风险的能力。
产业要经营,肯定不能靠个人,一定要靠经营主体。

合作社是可以生产工业产品的。合作社有农业合作社,有工业合作社,只要在工商行政部门取得合法的工商行政手续,在批准加工,生产的范围内是可以生产工业产品的,如轻工产品合作社,它们只要取得合法手续,便可大量地汽车企业生产配套的小件工业产品。
农业合作社能不能开饭店?
农业专业合作社以开饭店为主的合作社还没听说过,但附带开个农庄的倒不少。所谓农业专业合作社是以农业产业生产为主的,比如种植类,养殖类有经营特色的专业类产品的几个农户联合起来的有章程和各种管理经营制度的农业专业合作社。
农业合作社可以开设饭店,但必须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营业执照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场地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健康证,餐饮场所示意图,申请材料等内容,提交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合作社如何共赢和村民?
首先你们的标题就错了,应该是合作社和村民如何实现共赢。合作社首先要付给村民一定的租金,把村民的土地流转集中起来再发展有效益的农业项目。在经营过程过让愿意给你打工的村民为你打工,你再付给他们报酬。你获得了丰厚的利润,也可以适当的给村民分红。让村民感觉到你的企业是实在的企业,才能更好的发展你的事业。
这题目出的是人有些看不明白。
现在的所谓(农业综合)合作社,只是私企的一种招牌而已,至于如何和种地的人共赢,这种说法只是一个噱头的,既然农业合作社属于纯粹的私企,那他的老板就是追逐利润的,他绝对不可能和种地的人一起共赢。
这里只存在一个如何经营好农业合作社的问题,因为呀,现在政府有政策,就是对农业合作社有很多扶持项目,比如购买大型农业装备(机具〉不但有各种补贴,而且在贷款上还要贴息,这种好待遇,种地的个人是享受不到的(只享受购买大型农机补贴一种***)。
农业合作社的拥有人,他的种,收,管,耕,灌等大型农业装备是配套的,他只有改变自己的服务理念,按农机具操作规程去为种地人服好务,他才会赢得人们的支持与信任,农民的耕地才愿意让他来作业,这样他才会有不错的效益,否则,很多农机也会闲置在那里,没有人愿意用,这是因为现在的农机市场已经饱和,农民在土地经营中选择性比较多。优胜劣汰是一个恒古不变的真理。
我曾经有一个秸秆还田对耕地大有好处的帖子,秸秆禁烧直接还田,能提高土地的有机质,避免土地板结,增加土地的透气性和保水性,能极大的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结果不少人都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认为秸秆直接还田弊大于利,为什么很多人会有这种想法?这就是农业合作社在为农民服务的过程中,不按机具操作规程造成的,秸秆还田要求首先把秸秆要粉碎,他的标准就是农作物秸秆在粉碎过程中,最长不能超过三公分,但现实操作中,很多农机手,为了多挣钱,人为地加快操作速度,是有些秸秆根本就没有粉碎,在土地旋耕过程中,要求旋耕的深度必须在20公分以上,这样才能把粉碎的秸秆均匀的和土掺和在一起,而实际操作中,旋耕的深度不到十公分,而且速度非常快,这样就造成秸秆成团成团在的在土地表面,给播种不但造成困难,而且会造成很大危害,很多种子播在秸秆上,造成出不了苗或死苗,农业机械在农业作业中如果完全按照机械操作规程作业,农民是很欢迎的,因为现在的农村人大部分都是老年,他们年老体弱,身体有各种疾病,有人为他们服务,而且服务质量好,他们是求之不得的。
农村成立合作社,首先必须有村民信任的领导人及核心人员,整个领导班子必须有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的宗旨,公开化,透明化,无私的心带领村民齐心协力共同走向富裕的美丽新农村道路,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充分听取村民的各种意见,发现和培养人才,科学地布局全体[_a***_]农地种植与养殖,有条件的地方办好乡企或乡村旅游及民宿,充分利用本地特点搞好特新优品种,调动村民的思想和做工的积极性,村民评分,奖惩结合,增产增收,利用互联网直播直销办好网站,千方百计带领村民增加收入,只要全体村民上下一致努力打拼,合作社与村民一定会共赢的。
农业合作社和农业公司有什么区别?刚开始想回乡创业,适合哪一种?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业公司的区别,我认为有如下区别:
一、组织目标不同。合作社是一种互助性的经济组织,而农业公司以盈利为目的。
二、主体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农民为主体,农民占全体成员80%以上;而农业公司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
三、决策方式不同。农民合作社是一人一票制,实行民主管理,理事会是决策机构;而农业公司实行资本决策,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四、退出方式不同。农民合作社实行退社自由原则,但却不能像公司股东转让股份那样将出资额和成员资格转让给他人。公司法不允许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回出资额,但可以向其他人转让股份。
五、分红方式不同。农民合作社按交易量(额)返还为主的前提下,同时实行按股金分红为辅;而农业公司以资本比例分配利润。
六、享受待遇不同。合作社的税收和补贴与公司是不一样的。优惠政策两者也是不一样的。
农民合作社和农业公司是不一样的。至于哪一种适合你,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而定。在扶持政策方面,两者都可以承担国家项目。但是为了支持合作社发展,国家项目对合作社的申报要求比农业公司低一些。合作社的项目资金也没有农业公司的大很多。当然,农业公司一般要成为龙头企业才会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我的建议,如果是涉及种植、养殖、加工、流通、销售等,建议两者都注册,***用“社员+合作社+龙头企业”模式运营。这样固定资产和利润终端放在公司,便于以后***和利润分配,同时用合作社来整合***,便于公司对接市场。如果仅是小规模种植,建议合作社即可。
与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合作社是一种互助性的经济组织
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其目的在于通过为成员提供购销、加工、运输、储藏、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服务,使成员联合进入市场,形成聚合的规模经济,以节省交易费用、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率、增加成员收入。因此,合作社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成员提供服务,尽管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合作社也可能会有盈利。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之一,合作社对外也展开经营,也需要营利,但这并非是其主要目的,并且对外经营和营利服从于为成员提供服务。
二、合作社与实业公司相比,成员制度不高
尽管股东加入公司、成员加入合作社都是一种自愿的行为,但是,合作社的所有者与使用者具有同一性,即成员加入合作社是为了利用组织提供服务;而公司制度下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是分离的,股东并不是需要利用公司的服务。如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合作社的社员,是那些想从通过合作社购买到优质、廉价的农资的农户;而像农资公司的股东是那些要经销农资的人,他们自身并不想使用农资。再如农产品销售合作社的所有者主体,是那些提供农产品的农户,而农产品销售公司的股东并不一定是自我提供农产品。
三、办合作社的门槛比办公司要低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于合作社的出资问题有非常宽松的规定,农民入合作社可以出资也可不出资。但是实业公司则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
四、公司股东不能抽回出资,合作社实行“退社自由”的原则
实业公司法不允许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回出资,只能向其他人转让公司的股份。而合作社实行“退社自由”的原则,但却不能将出资额和成员资格转让他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与公司联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与公司联合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