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联合成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联合成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合作社的成员可以全是一个家庭的人吗?
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5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 成员总数20人以下的,可以有1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有5名以上农民成员(务农,农民,粮农等)共同出资,进行登记注册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全是一个家庭的人,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没有明确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不可以不是一个家庭的人!
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农村合作社怎么分工?
一、消费合作社。现在主要是办工厂、机关、学校的消费合作社,开始不要办得多了,市民的消费合作社,有力量也可以办。消费合作社的业务,要看社员需要什么,合作社能办什么,而且又合算,就可以办。如社员需要豆腐、小菜、布、鞋子、袜子、牙粉、牙刷、肥皂等,合作社有力量办的都可以办。消费合作社还可以在工厂中卖食品,解决工人的午餐问题,甚至可以办食堂。
二、农民供销合作社。这种合作社的大量业务是进行商品交换,即工业品与农业品的交换,收购农民的土特产品,供给他们以工业品,不仅供给生产资料如工具等,而且还可扩大供给消费资料,农民所需要的要想尽办法去供给,农民生产多的东西可以推销,看什么可以办的就去办。你们应该唯人民利益是图,凡有利于工业生产及有利于农民的事情,都可以搞。
三、手工业供销合作社。为手工业者收购原料,替他推销、出口产品。
手工业资本家的产品推销如果办好了,比独立小手工业的影响和作用要大些,但对他们不要以合作社名义去组织,可以用联合会、公司的名义去组织,由工商局去办,不由合作社办。
办理农村合作社,可不可以家人加入合作社成员?
农业合作社成员可以是父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规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一家人不能同时成为同一家合作社成员,但是在合作社出资时需要分别出资。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成员对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合作社用以对外承担责任的独立财产,包括成员的出资、公共积累、政府扶持的资金和社会捐助。
尽管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但成员对合作社债务也承担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成员对合作社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也就是说,除了成员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外,成员不再对合作社债务承担其他的清偿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责任制度的明确,可以消除成员与合作社之间不必要的权责纠纷,成员也可以更充分地利用合作社的服务。同时可以保障交易对象的利益,交易双方不必担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责任承担能力,也不用担心需要直接面对众多单个成员进行谈判的高成本支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联合成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联合成员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