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入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入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村民怎样入股?
土地财产化、资本化、货币化之后,变成产权,土地可以入股、租赁,可以流转、继承。土地变成人们手中的产权、股份,有利于社会进行优化***配置,集中土地,发展大农业,有利于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提高生产效率。
在之前的走访过程中,遇到过专门从事土地托管的合作社,其实这就是一种股份制合作社,在从事托管土地的过程中,用农民的地、农民的销售渠道,赚取管理费。
今年初,家庭农场概念的提出为这种股份制发展模式提供了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即将农民手中的土地流转过来后,发展家庭农场。
2、以资金入股的股份制合作社
以资金入股的股份制合作社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资金互助,但是由于合作社的性质为股份制,合作社对于社员的约束力更强,资金互助的安全性将得到很大的提高。
在接触过的合作社中,有些合作社利用农民之间的亲戚关系发展社员,从而达到提高合作社对社员的控制力,防止社员在资金互助过程中出现严重违规行为。但是这样的方式阻碍了合作社发展社员,资金互助规模很难扩大,以资金入股的股份制合作社模式就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使资金互助的规模扩大的同时,确保资金互助业务的安全。
种植合作社如何做与农民的入股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农业部示范章程的规定,农民合作社成员入股合作社,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出资入股和分红。
一、出资形式
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成员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二、成员分类
根据合作社的成员出资多少,可以把股东分为两类:
一类是“普通股”社员,只入股100到200元,享受合作社的一般性服务,不参与合作社的第二次“按股分红”。
第二类是“发展股”社员,其实就是合作社真正的股东,可以***取5000---10000元每股的入股方式。此股参与合作社的第二次“按股分红”。发展股成员其实就是合作社的真正出资股东。
三、分红方式
根据合作社的成员分类,普通股成员只享受可分配盈余60%按交易额返还,不参与剩余40%的分红。发展股成员可以参与60%按交易额返还,同时享受40%的按出资额比例返还。
举例说明:
很高兴来回答你的问题:
1.带着土地入股的农户
2.只出地不能劳作的农户
4.参与合作社管理的农户
5.具备一定种植技术的农户
然后根据不同的分类进行各自纬度的利益划分,明确,形成规定即可。这里做完我想你做入股协议应该会比较简单了[酷拽][酷拽]
一种以土地作为入股资本,将集中的土地统一由合作社管理,收益后获取相应份额的分红!二者是以资金为股权,租地和设施种植产生收益,然后按出资比例获取收益。我们这边有个大型的合作社就是***用的前者。因为农民不需要太多资金。而这集中管理反而减少了大量的投入,集***能降低成本,集售能避免贱卖或者滞销!所以产出就更大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农业部示范章程的规定,农民合作社成员入股合作社,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出资入股和分红。
一、出资形式
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成员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二、成员分类
根据合作社的成员出资多少,可以把股东分为两类:
一类是“普通股”社员,只入股1万到2万元,享受合作社的一般***,不参与合作社的第二次“按股分红”。
第二类是“发展股”社员,其实就是合作社真正的股东,可以***取500---1000元每股的入股方式。此股参与合作社的第二次“按股分红”。发展股成员其实就是合作社的真正出资股东。
三、分红方式
根据合作社的成员分类,普通股成员只享受可分配盈余60%按交易额返还,不参与剩余40%的分红。发展股成员可以参与60%按交易额返还,同时享受40%的按出资额比例返还。
举例说明:
第一你要自己考察好地方,这个地方是否可以合作社种植,所需的水 电 交通 劳动力。这些都在考虑范围。
***如没水,你要考虑需要投资多少钱。有没有实际性的困难。算出大约费用多少
电需要投资多少,也是要算出投资费用。
交通是否需要改善,改善的费用多少
劳动力。是不是入股的都愿意干。雇佣的费用多少。
农民入股可以用的土地,能入多少股份。出现天灾你要是也让农民承担风险,这个基本是不可能,农民也没有承担风险的能力。
农村土地流转入股成立合作社以后土地补偿给谁?
土地被流转后征地补偿的分配,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_a***_]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农村合作社,土地入股有收益,每年分红,合作社打工赚钱,一份土地三份收益,你怎么看?
农村合作社,土地入股有收益,每年分红,合作社打工赚钱,一份土地三份收益,这其中即利民又利国。
我们首先看农村合作社的必然性:由于现有的土地基本上是分田到户承包经营,农村的可耕地无论大小肥硗都落实到人,分配到户,因此条块分割现象普遍存在,这对丘陵地区的零散山地并没有什么影响,但对于大片的山跟平地、肥沃的河流三角洲及浩瀚的平原地区,又是一种限制因素,无形中增加了统一协调和农业机械化作业的难度,对发展现代农业十分不利,同时也羁绊了农村的快速发展。为了打破这种僵局,变不利为有利,能充分发挥大田优势的农村合作社便应运而生了,它通过土地入股的形式,把分散的地力和人力进行了有效的整合,为发展大规模高效率农业打下了坚实基础。
其次看它的利民性:合作社是股份制管理,股份收益、红利及打工赚钱,对于社内的农民来讲,不仅是实实在在的利益获得,还可以让他们更省心地享受生活,减少了在种不好收成差和种不对了出现滞销等方面的烦恼;如果有时因为个人原因或是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在社内打工,也会有所收益,生活上会有基本保障。
第三它有利于国家:我国人口众多,要维持国民的高水准生活,必须要有大量高效优质的农产品产出做基础,因而大规模的、可持续的、现代化的高效生态农业必不可少,农村合作社正好契合了这一点。
由此看来,农村合作社能从小处着手大处着眼,是利国利民的。
我是365平凡之路,很高兴诚邀回答本问题。
农村成立农村合作社本身的出发点是非常明智的,好处也多。比如抱团取暖,从种植品种、数量、销售、定价等都有一定的话语权,还能够解决目前农村缺少青壮劳动力而撂荒土地的集中开发使用,也能够把土地规模化生产,有利于现代农业机械化生产,提高劳动效率。
至于农民土地入股收益,每年分红收益,在合作社打工赚钱,一份土地三份收益,看起来非常完美,一个盘活土地,二个解决农村剩余劳力,三个农民收入增加,就这样的模式可以说是我国将来农业的必经之路,也很出路。但就是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说,施行起来还是有很多问题,农民还是有很多顾虑。小主个人认为问题主要出现以下几点:
1、目前我国还比较缺少职业化的农民带头人,目前来说合作社都是以社长的模式为带头人,也不乏在选择社长的时候存在问题。社长本身就是合作社的农民,一辈子生活在农村,虽然有务农的实际经验,但是缺少眼光,思想较保守,市场开发条件基本缺失,所以目前来说,好多合作社只是存在于墙壁上的一张图表,徒有其名,没有真正履行合作社的作用。
2、土地入股有收益,年底分红的前提条件是,合作社在周期内能够赚到钱,如果出现保本或者亏损,那收益只是存在于纸面上的。至于打工赚钱的工资可能在年底的时候能够勉强拿到手,所以说能到手的可能就是工资,影响其它两项的收益因素很多,基本上也拿不到。
3、目前合作社成员构成比较复杂,可能会存在因宗亲等因素影响,搞小团队,损公肥私,损害其它农民的利益。
那要想盘活合作社要怎么做呢?
1、以***名义引进引进专业化的农业公司承包合作社,要对公司考察,是否有足够的实力、包括资金、技术、销售渠道等,选择一个真正能带领合作社发展的龙头企业。
2、地方***要切实保证好引进的企业能够正常的开展工作,坚决打击故意伤害企业利益,对引进的企业吃拿卡要的恶劣行为。对于是否要当地的管理人员加入公司,企业说了算,当然企业也会选择一些当地的队长什么的加入公司,毕竟将来和各家庭户协调沟通,还是需要当地管理者。
3、当地的各合作社入股农民要根据企业安排,做好日常交代的工作,以企业的利益为主,不要想着占便宜,杜绝私自把作物拿回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入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入股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