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违法清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违法清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注销流程?
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如果要停业注销,首先要由部分社员代表组成专业合作社停业清算组,对专业合作社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清算。
清算方案经社员大会通过后,进行清偿结束后。即可以携带由专业合作社原法人代表(或清算组法人代表)签字的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关于合作社停业注销决定,直接到注册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即可。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需要几个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需要所有成员。
二、设定依据:
三、申请条件:
自愿申请。
(一)清算组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人民***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 ;
(三)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的清算报告;人民***确认的清算报告;
如何变更和注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提交变更登记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基本信息,营业执照正、付本原件等材料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
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对合作社进行清算,并通过报刊进行登报,提交注销登记申请表,***复印件,营业执照正、付本原件等相关材料向工商办理注销登记!
变更登记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法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进行的依法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统一规定了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法定事项,主要有:经成员大会法定人数表决,对合作社章程进行修改的;成员及成员出资情况发生变动的;法定代表人、理事变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住所地变更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发生变化的。
变更登记也要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发证、公告等法律程序进行。;
注销登记就是申请取消原来登记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及其相关法律文件等的登记。
注销登记一般发生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时,也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国家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如何处置?
资产清偿债务后仍有剩余财产的,应当重新计算剩余财产中国家财政补助形成的财产,其在剩余财产中的比例,以专项基金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认定。
计算公式如下:
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总额=剩余财产金额-专项基金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金额所有者权益金额
具体处置分为3中情况
1.可以划转的,本着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便于操作,防止财产流失,可以划转给财产所在地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持有。应当将情况反映到清算方案中,经过成员大会或者***确认后实施。
2.难以划转的,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或县以上公共***交易平台交易,出售后上缴乡镇政府,乡镇***上缴县级财政国库,补充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补助资金。
3.对于因农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等原因造成合作社解散的,相关财产处置变现收入,优先用于支持原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转产转业。
以上是我的一点愚解,望盆友指正探讨!
法规都是一样的,只是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农业扶持政策。应该先向当地***有关部门农办等咨询。是什么合作社哪类合作社农林牧渔他都有不同的标准。单说一个合作社我们只能说按国家规定的相关法规来。只有把问题说细了才能一步一步解决好。
2019年4月2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其中对如何处理这部分资产有专门的描述。
“办法”第八条:清偿债务后剩余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可以划转给财产所在地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持有。
计算公式:剩余财产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总额=剩余财产金额×(专项基金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金额÷所有者权益金额)。
“哪部分资产进行划分”,打算“划分给谁”,细心的朋友应该都注意到了。这里再用白话解释一下,如果你村里的“空壳社”被解散、破产清算了,清偿合作社的债务后,剩下的资产中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这一部分,才有可能会划给村里。
这些资产可能划分给同村集体的其他合作社,或者直接划给村集体。
如果划给合作社,那么作为该合作社的[_a***_]成员,按照合同应该都会有一部分收益。如果划给村集体,就要看村集体决定如何处理这部分资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违法清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违法清算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