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属于什么控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属于什么控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司可以全资成立合作社吗?
公司不可以全资成立合作社,公司是可以作为股东成立农村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农村还有乡镇企业等集体企业吗?农村信用社供销社是什么性质?
别的地方我不知道,我们这里己经很多年没有乡镇企业了,六七十年代我们公社除了开矿以外,还在支灵水库边(现在称灵湖,在乐满地内)种了一大片柑桔和油茶(上初中时我们去摘过油茶子)。还把道塘一大片山划成林场种植杉树,这些开荒种树都是各生产队出人干的。我们在学校时由学校组织去开过荒,没读书了在生产队干活也去开过荒。那时候各大队也有柑桔场和林场,这些也全由各生产队派人去管理干活的,我们大队七十年代初期也曾开过矿,可以说不管公社还是大队这些都应该是生产队社员共同创造的集体财产,这些在九十年代己经全部被全部卖完了,甚至连原本是用来灌概农田的水库都承包出去`给別人养鱼了。
农村信用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是五十年代集体化时期农民入股组建的,当时的信用社规模很小,像我们大队人它少只有一个人,人口多的大队有二个人。不过那个年代很多人的股权证明都沒留下来,大概是八十年代后期供销社和信用l都要求股民把股权证明拿去登记分红,好像也分了点的,但后来全部退股了,信用社变成了商业的合作银行,农村的供销社更是连房产都卖光了,好像有些城市里还留有供销社的名字。不过也成为历史了。
现在乡镇集体企业少之又少,但还是有的,比如山西大寨经济发展集团就是大寨村全资拥有。
信用供销社社早期的性质是否属于集体企业搞不清楚,但现在的性质是地方国企或者事业单位而不是集体企业。
国企,大集体基本都改革私有化,那还有什么乡镇企业。乡镇企业早在80年代末基本都瓦解了。至于农信社和供销社均不属于乡镇企业,初始都是国家控制的社会主义股份合作机构。农信社改革开放前一直没改变过性质,业务归属县级农业银行支配,职员待遇,村站有些还是边拿工资边记生产队工分,而且系大队委任。农业银行没有人事权,地方属性较强。供销社就有点特殊,他一直享有行***,也曾一度收归国有。人员编制复杂,全民,集体,干部,工人混编。人,财权一直全部由县级联社统管,现在县(区)联社属参公事业编。中华供销社总社属正部级建制。
农村信用社和供销社都是属于乡镇的集体企业。因此,信用社在银行的体制下运营,某些方面受着银行的管理。供销社是从国有商业分化出来以后专门为农村服务的合作性质的集体单位,也就是国营商业和农村商业,都是国家为了方便人民的生产、生活的需要,作为社会存在保留下来的国有和集体单位。
农村的乡镇企业因分田单干失去了经济支撑,早就寿终正寝了。
农村信用社和供销社,是由农民入股建立起来的,属于集体性质。后来,随着形势的发展,“两社”不同程度代表国家行使权利。在70年代初,转为全民性质。
改革开放后,又恢复到集体性质。但老员工仍视同全民所有制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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