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基层供销合作社老章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基层供销合作社老章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供销社章程每年都修订吗?
不是。1995年5月15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2000年9月7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三次代表大会修订。
2005年1月30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四次代表大会第二次修订。
2010年3月22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五次代表大会第三次修订。
2015年7月22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第四次修订。2020年9月25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第五次修订。
开放办社的基本原则?
开放办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是牢固树立开放办社思想和“借力、借势、借智”发展理念。
二是坚持为农服务、市场主导、规范操作、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四个基本原则,做好组织、产权、领域、设施、人才五个领域开放办社。
——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按照合作制要求,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充分尊重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意愿,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互助互利。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通过市场化手段,因地制宜,整合社会***,优化要素组合,更加广泛地把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吸引进来,增强经营服务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坚持规范化操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和供销合作社章程,规范开放办社程序,明确入社成员权利与义务,既要积极推进,也要依法依规。
——坚持底线意识。严格管理、防控风险,不能良莠不分全盘接纳,确保服务带动能力不断提升、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供销社社员代表产生方式?
供销社社员代表由各级供销社全体社员自下而上选举产生。即基层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由社员直接选举产生,县以上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员代表,由基层供销合作社代表选举产生 。
供销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群众自愿入股组织起来的集体所有制合作经济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种重要形式。供销合作社这种商业形式,适应我国农村的商品生产与商品流通,符合农民群众的需要,因此不断发展。
供销合作社社员是供销社的基本成员。凡承认供销合作社章程,履行义务,年满18岁的农民、城镇居民或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均可入股成为供销合作社的社员。供销合作社实行入股自愿、退股自由的原则,根据大多数农民的经济能力和供销合作社业务发展的需要,每股金额和每个社员入股数量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供销社社员的产生是由供销社全体股民选举产生的,供销社社员代表有选举理事会,和监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主任和副主任,供销社一切运作由主任和副主任操作,由财会组负责财会运作,由监事会监督执行和落实,年尾实施审计整个供销社的运作和执行结果。
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申报条件?
1、在有条件的行政村,由县(市)供销社、经营服务实力强的基层社、为农服务中心、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牵头组建村级供销合作社。
2、村级供销合作社以农民社员为主体,实行集体所有制或公司制形式,县供销社、基层社和社属企业等社有资本占股一般不超过40%,负责人优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担任。
3、村级供销合作社应具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工商登记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4、有不低于100㎡的固定办公及经营服务场所、设施,有明确的村级供销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
5、村级供销合作社作为独立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基层供销合作社老章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基层供销合作社老章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