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供销合作社专项整改报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供销合作社专项整改报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供销合作社为什么取消了?
供销合作社没有被取消。
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的,扎根农村,以农民为主体的,集体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它关系着农村的繁荣、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的利益,是我国宪法确立的重要的经济组织。因此,供销合作社只能大力发展,逐渐壮大其实力,不断增强其为三农服务的能力。
个别地方随意变更供销社性质,甚至取消供销社的做法是错误的,应按国家政策予以纠正。
国家能否解决现有农村空心村的问题?
很担忧啊,真的怕,老一代农民,逝去,下一代年轻农民,不珍惜土地。
土地是国民,命根子,如果自己国家土地,荒废,不种地,指的进口,如果老外停止对我国进口粮食,自己又不生产粮食,那该咋办。
也许我是杞人忧天吧,相信我们的祖国,因着兴盛,会对农民种地,有更大优惠的,以鼓励农民返乡种地。
国家能否解决现有农村空心村的问题?
现在农村有些地方,的确出现了空心村的现象,解决这个问题也是迟早的事儿。但眼下这个问题,还不是农村的主要矛盾,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变革,在改变农村生产经营模式的基础上,逐步向城市化发展,只有把农民彻底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空心村的问题才能最后得到解决。
我国的农村,目前虽然已经有大量的人口涌进城市,但是,依靠土地生存的农民,依然居住在农村,这部分人眼下还不能离开家乡,离开土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提出解决空心村的问题,就会伤害农民的利益,伤害农民的感情。
解决农村的问题,还是要从大处着眼,从发展大农业和现代化农业的方向去努力,农村的各种问题,才能逐渐加以解决。不能搞一刀切,也不能打一棒子挪一挪,总是靠着修修补补,转来转去,财力物力没少浪费,最终还是在原地徘徊,得不到根本性发展。
要想真正解决农村问题,就要把有限的财力物力集中用在发展大农业上,加大对土地上的投入,促使农村的土地向集中化靠近。土地集中后,让机械化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把农民从土地上彻底解放出来。农民真正可以脱离土地了,这个时候农村空心村的问题,也就会随之得到解决。
解决空心村是一个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应当以不伤害农民利益为前提。
一:区分两种不同性质的空心村。苐一种空心村是因为原住村民因搬迁置换了新的宅基地或住房,旣不住人,又不腾退。或者因其它原因该宅基地产权和使权、已经属于集体,有人拒不腾退。重点該土地产权和使用权已经属于集体,这种原因形成的空心村属于真正应该解决的问题,也是群众意见较大的所在。只要政府下定决心,应该是能够解决的。
二:苐二种空心村是农民因打工等原因,長期无人居住形成的空心村。这种空心村里的宅基地使用权仍然归农民个人。一旦融入不了城市,可以继续回农村生存。这种空心村的解决需要一个長期的过程,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将会有更多的农民融入城市,变成真正的城市人口。然后根据国家政策,或赎买补偿或其它方式解决农村空心村问题。
空心村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产物,无人村,空心村在农村到处都是,解决起来会比较麻烦,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这一现状的。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我国有许农民都跳出了原来的固有模式,从种地的农民变成了从事其他劳动的从业者,很多家庭已搬迁到城市里工作和生活,因此出现了农村的空心村和无人村现象,也就出现了农村大量非农业用地闲置的现象,最近在农村出现了许多解决非农业用地的方法,也产生了不少的矛盾,究竟怎么解决这一问题呢?
我认为解决空心村有两个简单有效的办法。一、凡是户口已不在本村集体的危房和常年无人居住的房屋必须无偿拆除,因为他们已不属于本村集体成员,已经无资格享受本村集体的宅基地待遇,对于有特殊情况暂不拆除的人员要争收土地使用费。二、对于在城市买房居住的本村村民,对于村子里的危房可以有偿拆除,仅仅是对宅基地的补偿,对于危房的界定可以年限划分。
通过上述两种办法把空闲宅基地逐步收为集体所有,另外坚持一户一宅,禁止多占集体土地。通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可以把拆除的宅基地进行整体规划,逐步退还村子周围所占的耕地,扩大耕地面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供销合作社专项整改报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供销合作社专项整改报告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