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资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资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合作社成立国家拨款吗?
农业合作社是立足农村、以农民为主体设立的集体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属于自我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合作组织。国家从支持农业、扶持农民的角度出台了许多支持扶持政策,如注册登记政策、减免税政策、运输优惠政策、种植扶持政策等。
总之,成立各类农业合作社,虽然成立时国家没有直接资金支持,但有很多扶持政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没有专款专用违法吗?
对于财政专项资金在《预算法》和各省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办法》中均有规定:必须专款专用,违反了这条就是违法。
例如:《山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
第十九条规定: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专项资金用途。确需变更的,用款单位应当按照项目和资金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原审批主管部门批准。重大变更事项应当报省政府批准。
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专项资金申报、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处理。
对于财政专项资金在《预算法》和各省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办法》中均有规定:必须专款专用,违反了这条就是违法。
例如:《山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
第十九条规定: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专项资金用途。确需变更的,用款单位应当按照项目和资金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原审批主管部门批准。重大变更事项应当报省***批准。
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专项资金申报、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院令第427号)等规定处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套取国家项目资金?
有这种情况,但以后只会是越来越少。
一是申请国家项目资金程序比较严格,虚***的申报资料不会蒙混过关。
二是非法套取国家项目资金被发现后,处罚力度较大,加大了违法成本。
三是申报项目资金,必须要有前期投入,有一定的风险意识。
农民专业合作社大量吸收存款合法吗?
我们知道,农业是一个大投入、高风险的行业!对于资金的需要量比较大,但是真正能做到盈利的可以说是凤毛麟角!很多合作社成立的初衷并不是真正发展农业产业,他们盯住的是国家好的惠农政策和高的补助!目前,国家补助资金是越来越规范了,需要各农业实体认认真真、踏踏实实搞产业,不能搞花架子,更不能套取国家扶持资金!所以,不少农业实体即使是赶鸭子上阵,也要硬起头皮做了!这就需要投入!需要真正面临风险,真刀真枪地干!为了分散风险,他们便会千方百计地吸收更多成员,这不是一种借贷,也不是违法集资,而是通过让更多的人带着资金来加入,把实体包装的漂漂亮亮,把泡泡吹得花花绿绿!来吸引附近的农民!如果是明明白白地加入还没问题!毕竟有风险就可能有高收益!这是一种合法的投资!但是,就怕像这种现象,到银行里去存款,却被保险理财的业务员带到了放在银行办公的理财区,把存款变成了需要承担高风险的理财产品!使无知的农民可能血本无归!像这种农业合作社吸引农民的资金,高度疑似这种情况!说不定入的时候当存款、借贷,可签字的却是合同性质的投资!合作社盈利了,分红!亏本了,照摊!从法律上来说,这是很难构成***的,白纸黑字呢!有合同,有合法实体!参与者还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所以,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还需要自己擦亮眼睛,多与家人沟通论证后再参加一些大额金额的存、借贷、投资等行为,谨防上当受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资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资金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