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土地归谁所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6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土地归谁所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土地归谁所有?
①土地归农民所有、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经营土地时期,如《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1956年3月17日);②高级社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经营时期,如《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1956年6月30日);
③人民公社化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时期,1962年9月27日党的八届十中全会颁布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
农村合作社经历了三个主要时期,即合作化时期(从初级社到高级社);人民公社时期(生产队、生产大队、公社***所有,生产队为基础);经济合作社时期(农村改革撤销人民公社、设立乡村建制后原来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相应地变更为乡、村民小组,为适应生产队的经济职能,又更名为经济合作社,村民小组和经济合作社两个名称同时存在)。
供销社的土地属谁所有?
农村供销社的土地归供销社所有。
1、供销社属于集体企业,但从土地提供给供销社使用开始,就已经属于划拨使用,换言之,就已经不属于原集体了。而是属于供销社这个大集体所有。但是供销社并没有权力对土地进行拍卖。如该土地改变用途或实施出让,必须经国土局挂牌并交纳土地出让金方可进行拍卖。
农业合作社用地属于什么类型?
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由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经营权)的农户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为解决家庭承包经营土地零星分散、效益不高、市场信息不灵等问题,自愿联合、民主管理,把家庭承包土地(或林地)的经营权***取入股、委托代耕和其它流转方式进行集中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的农村互助性合作经济组织。
农村土地合作社成立需要哪些程序?
三、合作社成员必须是出于自己的意愿。
专业合作社发起的程序:
第一、筹备发起;
第二、制定合作社章程;
第四、召开全体设立人大会;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以什么入股的?
1,一般来讲农村股份制是指农村土地股份制,因为原来一般农村很少有企业或者其它经营性工商业机构,最大的资产就是土地。所以一般讲农村股份制,都是指的农村土地股份制,农村股份制是在不改变土地产权的前提下,以土地使用权或承包权为主入股,实行集约化经营而获取物质利益的经营制度。这样,就是按入股土地面积作为分红的依据。
2,另外一种就是指按人口分红的,这个是以农村的集体资产(主要是一些村办集体企业等)再根据债权债务等进行计算量化,再根据全村所有人口进行均分。这个就是按人口作为分红依据的。
农村合作社土地入股怎么分红比较好?
农村合作社,产生于20世纪五十年代初,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投入集体所有,由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农村合作社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一是农村合作社不是单纯的资本的联合,而主要是农民的劳动联合。二是农村合作社虽然属于经济组织,但并非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以[_a***_]成员为宗旨,这是农村合作社成立、开展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三是参加农村合作社的成员,主要不是为了通过参加合作社来牟取利润,而是为了获得合作社提供的帮助和服务。
社员土地入股合作社需要由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土地价格评估,然后以评估所得的价格为入股价格。拿土地入股,然后按股分红。有的地方农民拿土地入股,双方协议好最低按高出当地土地流转最高价分配股利(我们这里耕地租金为500一600元)。
合作社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村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盈余分配方式的不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区别。为了体现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基本原则,保护一般成员和出资较多成员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可分配盈余中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其余部分可以依法以分红的方式按成员在合作社财产中相应的比例分配给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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