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资金使用效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扶贫项目效益标准?
我们知道现如今产业类项目收益标准过高,影响乡镇和贫困村项目申报和实施的积极性。因为上级文件明确提出,产业类扶贫项目年收益率要按照项目投入资金的6%在第一年上缴、第二年,第三年在这个标准上还要有所递增。通过了解,乡镇和贫困村普遍反映这个收益率定得过高,影响了谋划申报项目的积极性,项目后续经营压力较大,容易造成一些建成项目闲置无人接管,只能***取将项目资金注入企业、农业合作社或农村产业大户经营的方式,但这又容易造成贫困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参与度不高,只坐等分红,容易滋生不劳得利的惰性思想,不利于对贫困户生产技能和自主脱贫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因此扶贫项目收益资金如何分配才能发挥正面激励效应,切实提高贫困群众和一般农户的满意度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使用效益是什么意思?
使用效益是指使用某种技术、革新、产品、工艺、资本等给自己或单位组织带来收益的意思。现代文明时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只知道埋头苦干是成不了大事的。必须抬起头,挺起胸,边干边学。勇于大胆使用新技术、新革新、新产品、新工艺、外来资金等,壮大自己或单位组织事业根基,让其产生使用效益。
农村合作社,土地入股有收益,每年分红,合作社打工赚钱,一份土地三份收益,你怎么看?
许多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模式并非农民以土地入股,并且农户享有分红,现实生活中,虽然许多牵头人或者牵头企业在申请专合社时是这样写的,等到审批通过后,又变了一种运营模式,即发动农户种植或者养殖,只按照保护价回收就好。因此,农民土地入股享受年底分红在很多时候都是名义上的。
其实真正能够做到题主所说的这样的良心合作社是非常少的,至少许多企业进来的目的并非是带动老百姓挣多少钱给农村处多少力。更是有些不法分子借成立专业合作社,骗取国家项目补贴,这就是传说中的空壳社。当然,国家为了保护农民的切实利益,对空壳社的打击力度也是越来越大。
按理说,题主所说的这种模式是完全行得通的,也是农民最迫切需要这样做的。本身按照现在土地分散经营的小农生产模式根本不能满足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现带的农业科技及生产力完全可以满足规模化生产,因此,将土地***整合起来不失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途径。同时,这种模式可以很好的和国家的脱贫攻坚战、乡村振兴、产业扶贫很好的结合起来,其发挥的能量是巨大的。不过,最终是否能够真正起到应有的效果,关键还是得看由谁带头,是村集体还是政府或是企业,这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
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以土地入股,在合作社打工挣钱,年底分线,这是中国农村将来比较好的一种发展模式,这样农村将不会荒芜土地,不会出现田地无人种,不会出现种出来的产品卖不出去,卖不上价格的说法。
我以我的亲身经历告诉大家,我们一七年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以田地入股,合作社种了六百亩水果,今年已试挂果,每亩收入在三千元左右,去年种了一百亩海椒,一百亩生姜,常年有三十个工人上班,工资每天八十元,以二百五十天计算,一年两万元左右,年底每亩分红二千八百二十元,外出务工的人田地又有了红利分,以前是放荒或无偿送给别人种,六十岁以上的人外面打工不要了的人在家又挣到了钱,所以说这是中国农村今后最好的发展模式。
农村合作社,士地入股有收益,每年分红,再在合作社打工挣钱,一份土地三份收益,你怎么看?
我看你算错帐了。土地入股的收益就是每年分红的形势给的。这只是一份收益,不是两份。
在合作社打工挣钱是一份收益。
实际上只有两份收益,根本没有第三份收益。
请你仔细考虑一下,是不是这么一回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资金使用效益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