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原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原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设立原则?
(1)有明确的发起人和一定数量的成员。农户,包括农村经纪人、专业生产经营大户等均可以发起设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发起时至少有5户农民自愿参加。从事同一专业生产经营的农户,不受行政区域限制,都可自愿加入。农业技术研究和推广机构、专业服务组织、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及基层供销社等单位,也可以与从事某项专业生产的农户共同组建联合体性质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要以从事专业生产、经营的农民为主体。
(2)有共同的专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具体的合作内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围绕某个农产品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或产品组织起来,在购销、加工、储运、技术、资金及农业机械设备使用等一个或几个环节上开展互助合作,确定适宜的项目作为合作的载体,通过项目的组织实施,使本组织成员的共同经济需求得到满足。
(3)有比较规范的合作经济组织章程。章程决定组织的发展方向,规范组织的运作程序,是办好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要件。各地兴办和发展经营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的,可参照《农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制定。
(4)有一定的经营要素基础。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了向农民提供服务和参与市场竞争,需要具备一定的资金、技术、设备以及土地、建筑物等经营要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初期的初始资金,根据成员个人与合作经济组织的预计交易额在组织内部成员中筹集。参加合作组织的成员一般以现金入股,也可以以经营要素折股或以其它自行商定的方式筹集本组织的活动经费。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员构成有哪些要求?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成员的资格做出更为具体、明确的规定。
在坚持成员以农民为主体的原则下,允许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公司、科研院所、推广机构、科技协会等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这样,既可以增强合作社的经济实力,提高经营水平,又可以使各种组织通过合作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实现双赢。
合作社信用等级怎么填?
(一)
第一条 为准确客观地识别、度量、监测和控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风险,根据《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关于进一步强化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及《**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农村信用社各级机构所有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七条 信用等级评定是农信机构有效管理客户信用风险的重要手段,原则上应每年进行一次,当客户发生重大事项时应及时重评。
(二)信用等级调整与限定
第八条 当合作社客户发生以下情形时,其初评信用等级须进行向下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有贷款欠息或发生不良***的,合作社信用等级直接降为B级。
第九条 对于能提供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小型企业,存在以下一项或多项情况时,可向上调整一至两个等级:
对获得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的合作社,原则上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以上;达到市级A级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的合作社,信用等级可评定为A级以上;
第十条 当合作社客户发生以下情形时,其初评信用等级须进行限定:合作社及其成员逾期***金额超过该合作社及其社员***总额的2%,信用等级不得高于BBB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原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原则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